各街镇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有关防控要求,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建议您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提前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入罗返罗和返乡前请主动与抵达目的地联系,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罗。
二、返乡人员和行前报备。我省定义的返乡范围包括县(含县级市)域、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远郊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农村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目的地为上述区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为返乡人员,请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一)自外省入鲁返鲁的人员;
(二)省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人员;
(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返乡人员请于出发前7日内在出发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请于抵达当日第一时间到指定的集中服务点(盛庄街道派柏云快捷酒店)进行登记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前请在服务点等候。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上述防控措施自2021 年1月28日开始实行,2021年3月15日结束。
三、其他入罗返罗人员,请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或抵达目的地后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
上述防控措施自2021年2月1日开始实行,2021年3月15日结束。
四、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全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 导 小 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附件:全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区疫情指挥部 |
0539-8256703 |
罗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539-8266706 |
罗庄区集中服务点(派柏云快捷酒店地址:通达南路与沂河路交汇被200米东侧) |
0539-8877707 |
罗庄街道指挥部 |
0539-8252007 |
傅庄街道指挥部 |
0539-8501228 |
盛庄街道指挥部 |
0539-8590077 0539-5971258 |
册山街道指挥部 |
0539-5972971 |
沂堂镇指挥部 |
0539-5561837 |
褚墩镇指挥部 |
0539-6701662 |
黄山镇指挥部 |
0539-7332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