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傅庄街道蔡庄村土地总面积为7.3755亩,全部为农用地7.3755亩(旱地7.32亩,坑塘水面0.003亩,沟渠0.0525亩);傅庄街道窑南头村土地总面积为114.7305亩,其中:农用地87.678亩(旱地19.515亩,有林地22.086亩,其他林地4.329亩,农村道路2.601亩,坑塘水面38.793亩,沟渠0.0525亩,田坎0.3015亩),建设用地27.0525亩(农村宅基地27.0525亩)。
拟征收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土地总面积为30.6435亩,全部为农用地30.6435亩(水浇地3.432亩,旱地17.1465亩,农村道路0.693亩,坑塘水面9.372亩);傅庄街道西徐家林村土地总面积为3.1995亩,其中:农用地2.2965亩(水浇地2.2545亩,农村道路0.042亩),未利用地0.903亩(其它草地0.903亩);傅庄街道窑南头村土地总面积为45.4005亩,其中:农用地35.4405亩(旱地9.069亩,果园18.3195亩,其他林地2.184亩,农村道路1.4835亩,坑塘水面3.303亩,沟渠1.0815亩),建设用地9.96亩(农村宅基地9.7875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725亩)。
拟征收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土地总面积为86.1135亩,其中:农用地60.7755亩(水浇地21.7185亩,旱地8.7705亩,有林地14.3025亩,其他林地11.823亩,农村道路2.2785亩,坑塘水面1.2705亩,沟渠0.612亩),建设用地25.338亩(农村宅基地25.338亩)。
拟征收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土地总面积为14.1615亩,其中:农用地0.453亩(水浇地0.4305亩,农村道路0.0225亩),建设用地13.7085亩(农村宅基地13.7085亩);傅庄街道东徐家林村土地总面积为34.3335亩,其中:农用地31.7175亩(旱地28.086亩,有林地1.083亩,农村道路2.154亩,坑塘水面0.3945亩),建设用地2.616亩(农村宅基地2.616亩);傅庄街道前屯村土地总面积为0.177亩,全部为农用地0.177亩(水浇地0.036亩,农村道路0.141亩);傅庄街道杨河湾村土地总面积为139.9335亩,其中:农用地139.146亩(水浇地96.7725亩,有林地23.3025亩,其他林地2.232亩,农村道路7.7055亩,坑塘水面7.2015亩,沟渠1.932亩),建设用地0.7875亩(农村宅基地0.156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6315亩);傅庄街道沂兴庄村土地总面积为121.272亩,其中:农用地120.207亩(水浇地3.6825亩,旱地44.8905亩,果园44.403亩,有林地15.6亩,其他林地0.6825亩,农村道路5.49亩,坑塘水面4.785亩,沟渠0.6735亩),建设用地1.065亩(农村宅基地1.065亩)。
拟征收傅庄街道大河湾村土地总面积为86.481亩,其中:农用地76.671亩(水浇地69.8745亩,有林地0.129亩,农村道路5.6325亩,沟渠1.035亩),建设用地6.9585亩(农村宅基地4.845亩,水工建筑用地2.1135亩),未利用地2.8515亩(河流水面2.8515亩);傅庄街道杨河湾村土地总面积为37.806亩,其中:农用地29.1855亩(水浇地25.7685亩,其他林地2.421亩,农村道路0.996亩),建设用地4.5705亩(农村宅基地4.5705亩),未利用地4.05亩(河流水面4.05亩)。
拟征收傅庄街道东三冲村土地总面积为55.6455亩,其中:农用地52.443亩(水浇地41.952亩,有林地4.9275亩,农村道路4.6395亩,沟渠0.924亩),建设用地3.2025亩(农村宅基地1.326亩,水工建筑用地1.8765亩);傅庄街道于庄村土地总面积为72.8205亩,其中:农用地71.061亩(水浇地49.509亩,有林地12.6885亩,农村道路2.145亩,沟渠6.7185亩),建设用地1.7595亩(农村宅基地1.7595亩);册山街道石杭岭村土地总面积为88.8345亩,其中:农用地88.6335亩(水浇地60.3855亩,有林地0.75亩,农村道路1.254亩,坑塘水面21.8715亩,沟渠4.3725亩),建设用地0.201亩(农村宅基地0.201亩);册山街道同沂庄村土地总面积为211.149亩,其中:农用地194.8485亩(水浇地136.4325亩,果园15.3亩,有林地29.454亩,其他林地0.3105亩,农村道路5.517亩,坑塘水面5.1105亩,沟渠2.724亩),建设用地16.3005亩(农村宅基地8.13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1705亩);册山街道南头村土地总面积为30.765亩,其中:农用地26.769亩(水浇地16.8315亩,有林地9.813亩,沟渠0.1245亩),建设用地3.996亩(农村宅基地3.996亩)。
拟征收册山街道南头村土地总面积为172.545亩,其中:农用地169.2015亩(水浇地142.1805亩,果园8.0655亩,其他林地9.612亩,农村道路4.4475亩,沟渠4.896亩),建设用地3.3435亩(水工建筑用地3.3435亩)。
拟征收册山街道房沙沟村土地总面积为88.587亩,全部为农用地88.587亩(水浇地81.5955亩,农村道路5.1495亩,坑塘水面1.785亩,沟渠0.057亩);册山街道埝头村土地总面积为4.6935亩,全部为农用地4.6935亩(水浇地3.4275亩,农村道路1.266亩);册山街道义和村土地总面积为89.1075亩,全部为农用地89.1075亩(水浇地26.493亩,旱地45.8415亩,其他林地10.7115亩,农村道路6.0615亩);册山街道郑旺村土地总面积为126.579亩,全部为农用地126.579亩(水浇地61.632亩,旱地53.598亩,其他林地1.908亩,农村道路8.748亩,沟渠0.693亩)。
拟征收册山街道房沙沟村土地总面积为40.794亩,其中:农用地36.063亩(旱地3.7785亩,有林地28.3665亩,其他林地3.2115亩,农村道路0.237亩,坑塘水面0.0375亩,沟渠0.432亩),建设用地4.731亩(农村宅基地4.731亩);册山街道义和村土地总面积为19.5945亩,全部为农用地19.5945亩(水浇地11.5155亩,果园6.432亩,其他林地1.3755亩,农村道路0.2715亩)。
拟征收册山街道义和村土地总面积为8.808亩,全部为农用地8.808亩(水浇地0.201亩,果园5.787亩,有林地2.82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本批次拟征收傅庄街道蔡庄村、窑南头村、北徐家林村、东徐家林村、西徐家林村、大河湾村、前屯村、杨河湾村、沂兴庄村、东三冲村、于庄村,册山街道石杭岭村、同沂庄村、南头村、埝头村、义和村、郑旺村、房沙沟村土地位于第Ⅴ级片区,补偿标准为5.4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9759.7679万元,其中:蔡庄村39.8277万元、窑南头村864.7074万元、北徐家林村706.9599万元、东徐家林村215.0048万元、西徐家林村17.2773万元、大河湾村518.7289万元、前屯村0.9558万元、杨河湾村1050.7401万元、沂兴庄村689.9143万元、东三冲村309.4605万元、于庄村425.5659万元、石杭岭村499.2970万元、同沂庄村1180.7581万元、南头村1188.3672万元、埝头村25.3449万元、义和村634.5540万元、郑旺村684.8226万元、房沙沟村707.481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批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4834.7027万元,其中:蔡庄村¥69.2825万元、窑南头村¥3072.7323万元、北徐家林村¥3883.4533万元、东徐家林村¥138.6623万元、西徐家林村¥0.8280万元、大河湾村¥182.3835万元、前屯村¥8.5960万元、杨河湾村¥1119.2345万元、沂兴庄村¥1197.7764万元、东三冲村¥234.7838万元、于庄村¥371.7198万元、石杭岭村¥193.8441万元、同沂庄村¥1546.8705万元、南头村¥565.2023万元、埝头村¥26.4030万元、义和村¥256.4753万元、郑旺村¥424.2255万元、房沙沟村¥1542.2296万元。
青苗补偿费总额为¥96.9557万元,其中:窑南头村¥1.2439万元、北徐家林村¥0.1030万元、东徐家林村¥1.4933万元、大河湾村¥8.4079万元、前屯村¥0.0739万元、杨河湾村¥9.4505万元、沂兴庄村¥6.8253万元、东三冲村¥2.3047万元、于庄村¥3.5748万元、石杭岭村¥7.2173万元、同沂庄村¥10.2897万元、南头村¥17.1144万元、义和村¥11.0905万元、郑旺村¥9.6689万元、房沙沟村¥8.0976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居(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9759.7679万元,由财政局拨付到居(村)委会,由居(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罗庄区人民政府对本批次征收土地按照1.876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3249.2545万元,其中:蔡庄村¥13.8401万元、窑南头村¥300.4858万元、北徐家林村¥245.6686万元、东徐家林村¥64.4268万元、西徐家林村¥6.0039万元、大河湾村¥162.2816万元、前屯村¥0.3321万元、杨河湾村¥333.5282万元、沂兴庄村¥227.5669万元、东三冲村¥104.4188万元、于庄村¥136.6477万元、石杭岭村¥166.6979万元、同沂庄村¥396.2211万元、南头村¥381.5112万元、埝头村¥8.8074万元、义和村¥220.5075万元、郑旺村¥237.5255万元、房沙沟村¥242.7834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傅庄街道办事处、册山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17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以自收到罗庄区人民政府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汤向兴 ;联系电话:8289027。
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