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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3/2018-000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2016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拟征收土地公告临征公告〔2017〕47号  成文日期  2018-12-27
 公开日期  2018-12-27  发布机构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临沂市2016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拟征收土地公告临征公告〔2017〕47号

临沂市2016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

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17〕47号

为临沂市罗庄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傅庄街道义和庄村,东至义和庄村村庄,西至义和庄村旱地,南至义和庄村农村道路,北至义和庄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傅庄街道义和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高都街道后后坦村,东至后后坦村村庄,西至后后坦村村庄,南至后后坦村村庄、临沂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后后坦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高都街道后后坦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红土屯社区,东至红土屯社区城市用地,西至红土屯社区城市用地,南至红土屯社区城市用地,北至红土屯社区城市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红土屯社区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罗庄街道赵家坝村、北老屯村,东至赵家坝村旱地、城市用地、北老屯村城市用地,西至赵家坝村旱地、城市用地,南至公路用地,北至赵家坝村城市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罗庄街道赵家坝村、北老屯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葛庄村,东至葛庄村村庄,西至葛庄村村庄,南至葛庄村水田、村庄,北至葛庄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葛庄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葛庄村,东至葛庄村水田,西至葛庄村水田、村庄,南至葛庄村水田、村庄,北至葛庄村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葛庄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罗庄街道朱张桥西南社区、后官站湖社区,东至朱张桥西南社区农村道路,西至后官站湖社区其它草地、旱地,南至后官站湖社区旱地,北至朱张桥西南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罗庄街道朱张桥西南社区、后官站湖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傅庄街道东北村,东至东北村水浇地,西至东北村水浇地,南至东北村水浇地,北至东北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傅庄街道东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册山街道东册山村,东至东册山村水浇地、后村水浇地,西至东册山村水浇地、村庄,南至东册山村水浇地,北至东册山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册山街道东册山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册山街道南头村,东至南头村庄、其它林地,西至东册山村村庄,南至南头村水浇地,北至南头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册山街道南头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留邻庄村,东至留邻庄村其它林地,西至留邻庄村村庄,南至留邻庄村村庄、其它林地,北至留邻庄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留邻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留邻庄村,东至留邻庄村其它林地,西至留邻庄村村庄,南至留邻庄村有林地、水浇地,北至留邻庄村村庄、其它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留邻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沂堂镇兴路口村、大槐树村、龙泉官庄村、傅庄街道陈武庄村,东至兴路口村农村道路、大槐树村农村道路、陈武庄村农村道路,西至兴路口村采矿用地、水浇地、大槐树村坑塘水面、水浇地、农村道路、殡葬用地,南至大槐树村水浇地、陈武庄村旱地、农村道路,北至兴路口村采矿用地、农村道路、龙泉官庄村采矿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沂堂镇兴路口村、大槐树村、龙泉官庄村、傅庄街道陈武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罗庄区傅庄街道前焦邱村,东至前焦邱村水浇地,西至前焦邱村水浇地,南至前焦邱村水浇地,北至前焦邱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傅庄街道前焦邱村

用途:其他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两个区片,其中,Ⅳ级区片每亩补偿6.5万元,Ⅴ级区片每亩补偿 5.4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29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会同罗庄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由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国土资源部门罗庄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话:8289025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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