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广新[2017]4号
关于印发《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
各街镇文化站,局属各科室(馆):
为全面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决策水平,现将《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工作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27日
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工作标准
为加大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工作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打造运转高效、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工作标准:
一、重大事项决策
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各级安排的民生工程;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重点工作;局年度工作要点、总结;局重大活动;重大改革措施方案和重要政策、制度的制定;下属单位其他重要工作。
二、重要干部任免
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局中层干部、二级单位副职任免;后备干部的选拔推荐;推荐上报市级以上综合类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三、重大项目工程
局承担的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超过1万元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民生工程项目;上级部署的各种惠民工程项目等。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局1万元(含)以上各类大额支出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