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办理指南
一、护理型养老机构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
项目范围、补贴对象 |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新建、扩建以及利用自有房产(含闲置房产)、租赁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的,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养护院、护理院等项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和已享受过养老机构(含护理型)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的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
补助条件、补贴申请条件 |
1.项目土地、建设、房产手续齐全。其中,以租赁土地形式新建的项目,土地租赁期应在10年以上;以租赁房屋形式改建的项目,租赁房屋期限应在5年以上。 2.床位应为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DB37/T3587-2019)、《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等标准规范。 3.取得卫生健康部门的执业许可或备案证明,配备相应的医生、护士和护理人员。 4.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5.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在当地民政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许可),相关信息完整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 |
申报材料 |
1.护理型养老机构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土地、建设和房屋产权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租赁房屋改建的项目,还应提供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3.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许可证明或备案证明、医生、护士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4.养老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养老机构备案回执(许可)复印件。 |
补助标准、补贴内容和标准 |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护理型床位给予一次性新建、扩建补助或租赁改建补助。每张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含闲置房产)建设床位市级补助2000元;租赁房屋改建床位市级补助1000元。 |
补贴依据 |
《临沂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
补贴方式 |
财政拨款。 |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
附件1:护理型养老机构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各县区民政部门根据项目审批职责,分类受理有关补助申请,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对民政部门已经掌握的和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免予提供。对审批通过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通过民政系统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本县区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地点 |
临沂市罗庄区国防教育中心805 |
咨询电话 |
0539-7086912 |
二、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
项目范围、补贴对象 |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新建、扩建以及利用自有房产(含闲置房产)、租赁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的,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养护院、护理院等项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和已享受过养老机构(含护理型)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的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
补助条件、补贴申请条件 |
1.项目土地、建设、房产手续齐全。其中,以租赁土地形式新建的项目,土地租赁期应在10年以上;以租赁房屋形式改建的项目,租赁房屋期限应在5年以上。 2.床位应为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DB37/T3587-2019)、《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等标准规范。 3.取得卫生健康部门的执业许可或备案证明,配备相应的医生、护士和护理人员。 4.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5.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在当地民政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许可),相关信息完整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 |
申报材料 |
1.护理型养老机构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土地、建设和房屋产权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租赁房屋改建的项目,还应提供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3.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许可证明或备案证明、医生、护士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4.养老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养老机构备案回执(许可)复印件。 |
补助标准、补贴内容和标准 |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新建、扩建以及利用自有房产(含闲置房产)、租赁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的,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养护院、护理院等项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和已享受过养老机构(含护理型)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的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
补贴依据 |
《临沂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
补贴方式 |
财政拨款。 |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
附件2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各县区民政部门根据项目审批职责,分类受理有关补助申请,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对民政部门已经掌握的和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免予提供。对审批通过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通过民政系统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本县区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地点 |
临沂市罗庄区国防教育中心805 |
咨询电话 |
0539-7086912 |
三、养老机构市级运营奖补项目
项目范围、补贴对象 |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投入运营,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政府与第三方合资合作的养老机构,补助对象为实际运营方。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
补助条件、补贴申请条件 |
1.投入运营时间满一年。 2.经评估达到1星级及以上。 3.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在当地民政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许可)。 4.入住老年人信息应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并及时更新。 5.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获得上一次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养老机构运营奖补时间已达到一年。 |
申报材料 |
1.养老机构市级运营奖补申请表(附件3)。 2.养老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备案回执或设立许可证复印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的,还须提供委托运营协议。 3.申报之日前12个月每月入住社会老年人花名册、机构自评能力等级和收费标准,以上信息需与省养老管理平台数据一致。 4.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出具的入住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
补助标准、补贴内容和标准 |
对符合以上补助范围和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按照养老机构1至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差异化奖补。奖补标准为: 1星级养老机构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48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4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72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60元)。 2星级养老机构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72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6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08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90元)。 3星级养老机构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96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8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44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120元)。 4星级养老机构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2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10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8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150元)。 5星级养老机构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144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12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216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180元)。 |
补贴依据 |
《临沂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
补贴方式 |
财政拨款。 |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
附件3:养老机构市级运营奖补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各县区民政部门根据项目审批职责,分类受理有关补助申请,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对民政部门已经掌握的和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免予提供。对审批通过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通过民政系统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本县区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地点 |
临沂市罗庄区国防教育中心805 |
咨询电话 |
0539-7086912 |
四、养老护理员市级职业技能等级奖补项目
项目范围、补贴对象 |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的养老护理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奖补范围内。 |
补助条件、补贴申请条件 |
1.所在养老服务机构经当地民政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许可)。 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价,证书编码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网站可查询)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结业证书(培训需2021年后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并在结业证书加盖公章,各类机构、组织自行开展的培训结业证书不在补助范围),且从事与证书相对应工作。 3.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中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两年以上。 |
申报材料 |
1.养老护理员市级职业技能等级补助申请表(附件4)。 2.申请人身份证件、养老护理员岗位技能等级证明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结业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申请人与所在养老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复印件。 |
补助标准、补贴内容和标准 |
对符合条件的取得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的一次性奖补。已按照临民〔2016〕100号文件或本文件申领过市级职业技能等级奖补的,符合更高一级奖补条件的,可补齐相应差额。 |
补贴依据 |
《临沂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
补贴方式 |
财政拨款。 |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
附件4: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市级补助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各县区民政部门根据项目审批职责,分类受理有关补助申请,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对民政部门已经掌握的和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免予提供。对审批通过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通过民政系统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本县区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地点 |
临沂市罗庄区国防教育中心805 |
咨询电话 |
0539-7086912 |
附件1
护理型养老机构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申请表
养老机构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申请补助类别 |
新建补助□扩建补助□ 自有房屋改建补助□租赁房屋改建补助□ |
项目类型 |
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专业护理院□ 专业养护院□ 内设分支医疗机构□其他□ |
用地方式 |
划拨土地建设□ 出让土地建设□ 租赁土地建设□ 集体土地建设□ |
建设进度 |
投入使用□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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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床位数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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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床位数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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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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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市级补助 资金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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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市级资助床位数(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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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已投入使用项目填写 |
法人登记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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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许可(备案回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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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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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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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已开工建设项目填写 |
立项批复(备案)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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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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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举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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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举办单位法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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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举办 单位 负责人 填写 |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信息完全真实。如能获得资助资金,本人承诺将用于规定用途、5年内不退出养老行业。如以上信息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县级 民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
经审查,该单位系新建□/扩建□/自有房屋改建补助□/租赁用房改建项目□,新增床位 张,符合资助条件,核定资助万元。 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民政部门核查人签字: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两份,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存档。
附件2
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市级一次性
建设补助申请表
养老机构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申请补助类别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
新建补助□ |
护理型床位张数(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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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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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补助□ |
护理型床位张数(张) |
|
投资总额 (万元) |
|
改造提升补助□ |
护理型床位张数(张) |
|
投资总额 (万元) |
|
是否纳入市级三年改造提升项目 |
是□否□ |
用地方式 |
划拨土地建设□出让土地建设□ 租赁土地建设□ 现有土地建设□ |
建设进度 |
开工建设□投入使用□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申请市级补助 资金数(万元) |
|
申请市级资助床位数(张) |
|
以下已投入使用项目填写 |
法人登记证书编号 |
|
机构备案回执编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手机 |
|
项目举办单位负责人填写 |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信息完全真实。如能获得资助资金,本人承诺将用于规定用途。 如以上信息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县级 民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
经审查,该单位系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造提升项目□,护理型床位 张,符合资助条件,核定资助万元。 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民政部门核查人签字: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两份,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存档。
附件3
养老机构市级运营奖补申请表
养老机构(实际运营方)填写 |
机构名称 |
|
地址 |
|
法人登记 证书编号 |
|
机构许可 (备案回执)编号 |
|
开始运营时间 |
年 月 日 |
机构负责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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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运营方式 |
民建民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 |
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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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养老机构 委托运营实际 运营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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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方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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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床位数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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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运营 补助人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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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理(中度失能)老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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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能自理 (重度失能) 老年人(人) |
|
申请市级补助资金(万元) |
|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信息完全真实。如能获得资助资金,本人承诺将用于规定用途。如以上信息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机构(实际运营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
经审查, 年度该机构入住老人人,其中半自理(中度失能)老人人,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失能)老人人,入住老年人满意率%,符合资助条件,核定资助 万元。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民政部门核查人签字: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两份,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存档。
附件4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市级补助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年月 |
身份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月 |
所在养老机构名称 |
|
开始从事养老 护理岗位时间 |
年月 |
连续从事养老 护理岗位时间 |
年个月 |
是否曾经领取岗位技能补贴 |
□否 |
□是领取年度年金额万元 |
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 |
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 四级/中级□ |
技能等级证书编号 |
|
取得现技能等级证书时间 |
年月 |
申请市级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补助数额 (万元) |
|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信息完全真实。如以上信息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年月日 |
经审查,该同志符合资助条件,建议给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补助万元。 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 |
注:1.此表一式两份,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