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法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守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建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朝辉、陈学峰、鞠静、宋晨阳、张学升、徐善艳同志担任,成员由周莹、侯群、袁书磊、刘宁、孙佃吉同志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养老服务科,侯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及时协调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重点抓好养老机构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平稳顺利。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班。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建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朝辉、陈学峰、鞠静、宋晨阳、张学升、徐善艳同志担任,成员由周莹、侯群、袁书磊、刘宁、孙佃吉同志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检查组、宣传教育组、督查验收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养老服务科,侯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整治和立抓立改相结合,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分析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谋长远,抓眼前,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安全管理的漏洞和盲区,健全完善长治久安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细微管理、铁腕治理。加强事故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前防范,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排查前面,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动态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将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坚持一岗双责、常抓不懈。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形成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又互相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自身作为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依法依规设立专(兼)职安全员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四)“三到位”专项检查情况。落实“教育培训到位,应急预案管理到位,应急演练到位”要求,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工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是否制定或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演练计划并严格组织开展。
(五)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广泛开展全员“查保促”活动,是否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鼓励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新、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是否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
(六)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五、排查整治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自现在起至6月30日结束,以行业领域部门为主体组织实施。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1月31日前)。各养老机构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大排查。
1.加强教育培训。养老机构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
2.完善排查制度。养老机构要制定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风险管控,对自己能力不及的要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帮助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点管控。
3.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养老机构要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自改报告,每半月报街镇和行业领域部门。包保人员每半月督导一次整改情况。
(二)大排查阶段(2月28日前)。民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全覆盖地排查问题隐患,确保每一个单位(场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底前)。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进行公示,确保不出问题。对各类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整改落实。
(四)巩固提升阶段(4--6月底)。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推动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在根本上、制度上解决,建立制度措施清单,形成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各养老机构每半月上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隐患排查统计情况》、《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隐患清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检查和包保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落实包保“六个一”责任,帮助倒逼落实主体责任。
(二)注重工作实效。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扎实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大排查活动。重点加强对各种风险点的检查,查深、查细、查全。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4月底前必须整改完成。加强联合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民政局将不定期调度排查情况,推动整改落实。坚持事故防控导向,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专项行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件的,坚决通报、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