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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19-00000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9-06-11
 公开日期  2019-06-11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统一编号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局、市局关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及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认真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在全区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整治目标

在全面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问题的基础上,2019年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的经营卫生条件和环境,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使学校周边食品加工、卫生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实现广大师生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经过整治,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持证率100%,校园周边建档率100%,监管覆盖率100%,“三无”食品清除率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100%,重点品种专项监督抽检覆盖率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全区中、小学校内及周边。

(二)重点品种

校园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植物油、淀粉制品等原料以及一次性餐具和校园周边调味面制品、豆制品、饼干、膨化食品、糖果、饮料,及校园周边小作坊、食品摊点加工制售的各种食品等。

(三)重点问题

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从事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超过有效期。

2.不能持续保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条件;经营场所生活区、销售区、食品处理区不分,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生熟食品不分,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餐饮服务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三无”食品。

4.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

5.经营者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包装材料来源或进货渠道不明,进货查验不严格,索证索票不到位,进货票证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销售散裸装食品。

6.不履行社会责任,向学生提供“三高一多”食品。

三、任务分工

(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总结评价;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指导;制定区级专项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区创建;在主流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具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抽检及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检工作;组织食品安全区县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等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实施联合惩戒;具体承担专项监督抽检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区县创建工作;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等工作。负责做好整治“自选”动作,结合实际,整治本地食品领域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排查突出问题。按照整治重点对照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形成本地食品安全问题清单、履职风险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清单,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6月20日前完成)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广泛张贴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联合主流媒体 设立“食安山东”专栏,组织发动企业、消费者、家长、媒体、 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搜集案件线索,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自查自纠及专项检查。针对整治重点,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对校园边食品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专项执法检查,各监管所督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局,同时对校园周边执法检查至少每年二次。按照省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每月24日前上报《全省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信息统计表》电子版。专项检查中,要对照专项整治重点,逐项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建立专项整治检查台账。(6月20日前制定检查对象目录,11月30日前完成)

(四)加强监督抽检。制定专项抽检计划,明确抽检批次、品种、项目,对以往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查检结合”要求,实施现场抽样检验。认真做好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

(五)加大案件查办。整合市场监管合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重典治乱。实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在专项整治期间,对发现的生产经营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率达到100%。(11月30日前完成)

(六)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加强跨区域合作,实施全链条打击,一查到底。加强与农业、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线索移交,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实施信息公示共享、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公开力度,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形成有效震慑。(11月30日前完成)

(七)强化统筹推进。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修订省级食品安全市验收细则,将整治内容作为创建验收的重点之一,提升综合治理水平。(11月30日前完成)

(八)严格责任落实。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工作督导和明察暗访,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取得实效。在整治工作中,对存在该检查未检查、该立案未立案、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以及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等以权谋私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

(九)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包括舆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动态修订问题清单,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成果。结合新体制新形势新任务,将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着力构建重管严管的长效机制,提升食品安全水平。(11月30日前完成)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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