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临民〔2018〕108号)有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提高相关基本生活费标准。截至目前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7人。基本生活费每月由920元提高到1400元。我区共为8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2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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