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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4-0000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简明问答:《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2-15
 公开日期  2023-12-1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简明问答:《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起草,经区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实施,现就相关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答:为进一步规范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和处置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增强防范和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的能力。

二、制定《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罗庄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答:预案适用于罗庄区行政区域内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超出下级应急救援能力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施救。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响应,果断处置。统一领导、协调联动。依靠科技,提高水平。

五、《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预案共7个章节及1个附件。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区煤矿救援指挥部,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救援指挥部严格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各工作组职责、责任到人,确保职责分工清晰、落实到位、不留盲区,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救援工作格局。

(三)信息报告。规范了事故信息报告、事故信息补报和续报等信息报告工作流程,强调了信息处理的要求和主要情形。

(四)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处置难度以及预期后果,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四个级别。明确了响应程序、现场处置措施、指挥权移交、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相关流程。

(五)后期处置。将后期处置工作分为善后处置、总结评估、善调查处理三个部分。规定区煤矿救援指挥部指导、协调黄山镇人民政府妥善做好生产秩序恢复、医疗救治、人员安置等善后处置工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将事故调查报告送同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六)保障措施。从通信电力保障、救援队伍保障、应急专家保障、应急装备保障、应急医疗保障、应急治安保障、应急经费保障七个方面明确了保障要求,细化了保障措施。

(七)预案管理。主要对宣传与培训、预案演练、预案修订与实施提出明确要求。

(八)附件。包括1个附件: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单位通讯录

六、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答:(1)事故信息报告

电话快报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书面报告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电话快报的主要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②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并附示意图;③事故的简要经过;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事故信息补报和续报

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续报。

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如何划分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处置难度以及预期后果,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四个级别。

Ⅰ级响应:(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响应:(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响应:(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超出下级应急救援能力的。

Ⅳ级响应:(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超出下级应急救援能力的。

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及时调整响应级别;超出罗庄区应急救援能力的,请求上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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