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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0-00002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简明问答: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3-17
 公开日期  2020-03-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简明问答: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2020年3月16日,罗庄区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为便于更好理解《通知》精神,现解读如下。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2、普查的对象包含哪些?

答: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普查内容涉及哪些方面?

答: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4、普查时点是什么时间?

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5、普查工作具体怎么实施?

答:区政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政府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罗庄区普查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6、普查工作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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