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时间
案由
处罚决定书时间
程序
处罚内容
当事人名称
备注
2024.07.16
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2024.09.05
一般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贰拾壹元整(¥ 621.00);
2.处以货值金额2倍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壹拾捌元整(¥2718.00);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玖元(¥3339.00)
临沂市沂堂连谦兽药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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