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罗自然资规字〔2020〕8号
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中心小学:
你单位申报的《关于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申请》已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现对你单位申请预审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项目拟选址位于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安头村,黄李路与沂河交汇处西南。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规模为2.333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项目总投资约为2600万元。
三、该项目用地属于教育设施用地,符合罗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原则上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拟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依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标准,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进行预审。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项目用地的正式批准文件,在项目经核准后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建设项目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