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你单位申报的《罗庄区盛能湖片区盛能湖第一实验小学建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现对你单位申请预审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项目拟选址位于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前盛庄村,双月园南路。项目总投资约为1.1亿元。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规模为3.64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符合罗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该项目属于教育设施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原则上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拟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依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标准,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进行预审。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项目用地的正式批准文件,在项目经核准后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建设项目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