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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40/2018-00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山东盛阳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取水申请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18-12-28
 公开日期  2018-12-28  发布机构  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山东盛阳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取水申请的批复

山东盛阳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的报告》已收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东华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台锅炉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山东盛阳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台锅炉项目位于罗庄区付庄街道办事处殷旦子村,项目拟取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水源。水源选取符合当地水资源规划、配置和管理的要求,取水方案基本可行。

二、本项目拟年取地下水70万m3

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我局基本同意本项目退水方案及所采取的水资源保护措施。

四、本项目所取用的生产用水量指标从临沂市下达给罗庄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中解决。

五、区水务局负责本项目取用水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单位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用水。

六、本项目取用水要安装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节水、计量设施,及时向负责日常监督的区水务局报告实际取用水情况;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设施,减少管网漏失,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节水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七、本取水申请自批复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半年。本项目建成投产并试运行满30日,你单位应向区水务局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建设、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并申请取水工程或设施的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区水务局将按照实际取水量核发本项目的取水许可证。

罗庄区水务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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