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罗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罗庄区银凤湖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以及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371311-70-01-061462。。
二、该项目的建设对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城市品位具有积极意义,同意建设罗庄区银凤湖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罗庄街道罗庄社区,北至参茬窑社区,南至华盛江泉公司用地,东至渣子山,西至罗三路。
四、建设内容与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1368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73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公建配套1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50000平方米。规划总户数1950户,总人数6240人,停车位1950个。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4841.92万元,资金自筹。
六、要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请按月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