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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40/2018-0000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罗庄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18-12-27
 公开日期  2018-12-27  发布机构  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罗庄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临沂罗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罗庄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以及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371311-70-02-045692。

二、(必要性)为加快罗庄区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同意罗庄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罗庄区境内。

四、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包括尚屯社区片区、八块石社区片区、吴白庄社区片区、红土屯社区片区、后盛庄社区和银凤湖片区等六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46718平方米(合220.08亩),总建筑面积4122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4535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282025平方米,沿街商铺29749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27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684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68590平方米。合计建设安置房2900套,机动车停车位共计2960个(其中地上车位200个,地下车位2760个)。建设供电、供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为三年。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1、尚屯社区片区用地面积14428平方米(合21.64亩),总建筑面积392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511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26680平方米,沿街商铺2516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3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00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6790平方米。建设安置房264套,停车位共计266个(其中地上车位24个,地下车位242个)。建设供电、供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2、八块石社区片区用地面积33010平方米(合49.52亩),总建筑面积919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022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60620平方米,沿街商铺6876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5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900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16740平方米。建设安置房636套,停车位共计654个(其中地上车位42个,地下车位612个)。建设供电、供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3、吴白庄社区片区用地面积13350平方米(合20.03亩),总建筑面积353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635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24320平方米,沿街商铺2015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20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6100平方米。建设安置房242套,停车位共计236个(其中地上车位18个,地下车位218个)。建设供电、供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4、红土屯社区片区用地面积27260平方米(合40.8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7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700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51000平方米,沿街商铺5040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6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300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13500平方米。建设安置房500套,停车位共计512个(其中地上车位38个,地下车位474个)。建设供电、供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5、后盛庄社区用地面积11285平方米(合16.93亩),总建筑面积307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85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20845平方米,沿街商铺2100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2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5320平方米。建设安置房216套,停车位共计212个(其中地上车位22个,地下车位190个)。建设供电、供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6、银凤湖片区用地面积47385平方米(合71.08亩),总建筑面积138946平方米,其中北地块建筑面积83526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59136平方米,沿街商铺6880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110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11970平方米);南地块建筑面积55420平方米,包括安置房39424平方米,沿街商铺4322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3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54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8170平方米。合计建设安置房1042套,停车位共计1080个(其中地上车位56个,地下车位1024个)。建设供电、供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5947.8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要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请按月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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