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罗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临沂罗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罗庄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已由临沂市圣龙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节能评估,并编制了《临沂罗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罗庄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报告编号:LYSL1832016,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节能评审,经委托评审,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报告》
1.该《报告》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44号令)和《山东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鲁政发[2017]15号)要求。
2.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中“第一类鼓励类” “三十七、其他服务业”中“1、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的范畴,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3.项目总投资125947.85万元,总用地面积146718平方米(合220.08亩),总建筑面积4122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4535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面积282025平方米,沿街商铺29749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27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684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68590平方米)。
项目共分为六个片区建设安置房2900套,停车位共计2960个(其中地上车位200个,地下车位2760个)。规划建设15栋17层住宅楼、16栋11层住宅楼、6栋12层住宅楼及配套沿街商铺。并建设供电、供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4.项目主要用能种类为电力、热力、天然气和新鲜水,项目投入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467.65万kWh、热力27073.47GJ、天然气54.83万Nm3、新鲜水326541.19m3,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3393.29tce。
5.项目用能数量、能源消费结构比较合理,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满足要求。项目采取了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节能设计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二、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要认真落实该《报告》的各项节能措施。项目建成后或试运行3个月内,你公司应当向我办提出节能验收申请,未通过节能验收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若项目的性质、地点、用能结构、主要生产工艺或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次审查总量10%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办进行节能审查。
此复。
罗庄区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