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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3-000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28
 公开日期  2023-09-29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字〔2023〕29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字〔2023〕29号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规范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关于规范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水平,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提升科创、人才、金融三大板块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启迪科创大厦在全区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金融服务等方面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大厦运营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推动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科学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对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情况的调研结果,进一步明确责任,理顺机制,优化服务,保障运转,取得实效,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带动罗庄区内企业转型升级,为“富强精美新罗庄”建设增添新动能。

二、规范运营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组织架构。

1、成立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区级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大厦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会商,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双创园,牵头协调单位为区双创园。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个大厦的正常运转。

2、区双创园作为启迪科创大厦管理主体,牵头制定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办法(附件2),确定入园标准、完善入驻流程,并协调各相关业务部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分工负责,抓好各自板块规范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

1、区双创园牵头对各领域与平台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会同区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核,明确租金收取、约束性指标等问题。合同(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区政府、区主管部门、平台公司留存。

2、区双创园及各平台公司招引企业入驻时,企业(自然人)提出申请,涉及启迪、金融、人才的由区双创园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估把关,起草入驻协议后由区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入驻企业进行签约,入驻企业凭审核单到物业办理入驻手续。入驻协议一式四份,分别由区双创园、区主管部门、平台公司、入驻企业留存。

3、区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协议指标要求,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对平台公司定期(年度)进行考核。各平台公司定期对入驻企业协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保障合同落实到位。

(三)抓好清理整顿。

1、对入驻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从行业、产值、税收、占用面积、缴纳租金等方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规范大厦运营管理打好基础。

2、针对区政府与平台公司约定期间不收取租金平台公司却对入驻企业收取租金的现象,区双创园制定租金收取办法,并研究解决收取租金的合理性及已收取租金的处理问题。

3、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结合入驻企业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适当浮动收费标准,并及时足额收取租金。

4、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对不符合招商定位的企业进行逐步清理,争取2023年底清理完毕。

(四)细化布局管理。

1、明确各板块楼层分布。东塔属于科创板块,按合同约定由启迪之星负责招商。西塔1层-10层(不含3层)属金融板块,由区金融局负责招商。西塔11层-24层属人才板块,其中11层-17层由区双创园负责招商,18层-24层由区人才集团负责招商。

2、对入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入驻企业楼层板块有交叉的,条件成熟愿意搬离的,给予租金优惠等补偿政策。对不具备搬离条件的,待合同协议到期后,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商定。对新入驻企业,严格按照板块分布入驻相应楼层。

3、区双创园制定启迪科创大厦入驻单位管理制度(附件3),各主管部门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充分保障各板块平稳健康有序运营。

4、各板块严格按照定位要求和楼层分布,争取利用2-3年的时间调整到位,招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入驻,提升入驻率,降低闲置率,实现产业聚集和人才聚集效应。

(五)强化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招标优质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为入驻企业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2、将足额按时缴纳空调制冷费、暖气费、物业费等费用作为企业入驻的必要条件之一,列入合同条款。

3、对拖欠物业费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按时缴纳物业费用,保障物业公司正常运转。

(六)强化费用保障。

1、严格按照区政府与启迪之星签订的合作协议规定,在协议期内由罗庄区政府承担楼宇基础运营费用。入孵企业水、电、物业、空调等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2、结合启迪科创大厦实际运营情况,每年对大厦基础运营费用进行精确测算,明确费用额度。

3、根据测算结果,区双创园将启迪科创大厦基础运营费用列入预算,区财政每年按时拨付,确保启迪科创大厦正常运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齐心协力把启迪科创大厦管理好、运营好、服务好。

(二)严明纪律作风。相关职能部门要以“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主动靠前服务,不折不扣落实好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展现服务型政府的能力和风貌。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把企业“入围关”,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现象,不搞“迎来送往”,不搞“利益输送”,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筑牢“作风关”。

(三)构建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问题处置、政策落实等长效机制,畅通会商协商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及时发现总结在大厦运营管理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完善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运营管理“罗庄经验”,更好向上级有关部门宣传推广。

(四)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宣传引导机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在大厦运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等,对内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对外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为构建全区大招商格局奠定良好基础。充分利用各平台公司资源优势,承接各类大型活动、比赛、论坛等,全面提升启迪科创大厦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件1: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办法

附件3:启迪科创大厦入驻单位管理制度


附件1: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启迪科创大厦经营管理的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剑宁 区政府副区长、罗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汤 旭 区双创园主任

沈 鹏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孟凡娟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区司法服务中心主任

林清春 区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玉兴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孙 炀 区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任学太 区商务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姜天凯 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成员、罗庄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王启勤 区双创园副主任

狄 雷 罗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昭临沂市罗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 杰 启迪之星(临沂)孵化基地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双创园,汤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启勤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大厦运营管理的沟通、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附件2: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启迪科创大厦运营及日常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启迪科创大厦所有平台公司、入驻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本办法分工负责,抓好各自板块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三条成立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级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成员。

第四条领导小组定期对启迪科创大厦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会商,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双创园,牵头协调单位为区双创园。

第五条区双创园为启迪科创大厦管理主体,切实抓好整个大厦的运营管理。


第三章入驻标准


第六条各板块按照定位明确企业入驻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一)科创中心(启迪之星(临沂)孵化基地)

1、立志于创业、创新的个人或初创企业,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2、发展方向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八类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企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4、企业在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二)人才中心(人力资本产业园)

1、属于业内权威机构发布的全球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强、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50强等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机构。

2、属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选认定的国家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选认定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强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品牌和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以及获得驰名商标、著名资本企业和其他省市评选认定的省级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劳务派遣类、服务外包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薪酬服务、猎头服务、管理咨询、人才素质测评及其他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从事教育、培训等人力资源产业相关业务,且年缴税金10万元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优质服务机构。

5、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趋势的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的新注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6、区内注册并经许可的具有一定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合法诚信经营,无群众投诉举报,且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7、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协会、联合会、商会等机构。

8、申请企业须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无违法违纪、无不良信誉记录,经评审通过后,方可入驻。

(三)金融中心(山东智慧金谷)

1、依法登记注册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创投机构、基金、保险、证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供应链金融、评估机构等金融服务机构。

2、工商注册地址及税务必须在罗庄区(如原有公司,注册地及税务需变更过来,或重新注册新公司)。

3、企业在所服务类别中,具有一定的金融服务特色和优势,具有面向社会开展涉及金融服务讲座、培训、论坛等公益活动的实际经验和能力特长,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

4、企业在经营及存续期间,无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四)总部中心

1、在罗庄区境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跨地区或跨境经营,在区外设立不少于2家企业,或经授权管理、服务的市外分支机构不少于2家。

3、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4、承诺单位面积年纳税额不低于5000元/㎡。


第四章入驻流程


第七条企业(自然人)向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报如下材料:

1、《入驻申请表》;

2、意向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注册公司的入驻项目无需提交);

3、入驻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注册公司的入驻项目提交项目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入驻企业或入驻项目的宣传资料(如有),比如宣传折页、宣传手册等;

5、入驻企业或入驻项目的《商业计划书》(PPT电子文档),主要包括企业简介或项目介绍、主营业务或商业模式、主要产品或服务分析、竞争优势或市场分析、发展规划及财务、团队核心人员介绍等。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按企业类别分别转交给科创中心(启迪之星(临沂)孵化基地)、金融中心(山东智慧金谷)、人才中心(区双创园)进行初审。

第九条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提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入驻企业凭签批单到物业办理入驻手续。


第五章合同(协议)管理


第十条区双创园牵头对各领域与平台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会同区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租金收取、约束性指标等问题。合同(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区政府、区主管部门、平台公司留存。

第十一条区双创园及各平台公司招引企业入驻时,企业(自然人)提出申请,涉及启迪、金融、人才的由区双创园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估把关,起草入驻协议后由区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入驻企业进行签约,入驻企业凭审核单到物业办理入驻手续。入驻协议一式四份,分别由区双创园、区主管部门、平台公司、入驻企业留存。

第十二条区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协议约定,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对平台公司定期进行考核。各平台公司定期对入驻企业协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保障合同落实到位。


第六章租金管理


第十三条收取途径。租金收取由牵头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牵头主管部门开具“山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缴款人自行缴纳。对于协议中有约定的,租金收取按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收取主体。明确牵头主管部门为租金收取主体;物业公司协助做好催缴工作。

第十五条收取标准。根据当地物价拟定租金收取标准,由牵头主管部门报区财政局审核评估后,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七章物业管理


第十六条启迪科创大厦物业管理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招标优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入驻。

第十七条党政部门及入驻企业按时缴纳物业费用,保障物业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建立物业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物业公司工作情况。

第十九条督促物业公司建立完善的安全、消防、出入、停车、安保、卫生保洁、特种设备维护等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相关存档资料。

第二十条建立安全协查制度,要求物业公司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第二十一条督促物业建立服务规范,对工作人员工作流程、标准用语、工作标准等进行规范,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建立业主满意度定期调查机制和业主投诉追溯机制,对业主投诉问题追根溯源、责任到人。


第八章运营经费保障


第二十三条牵头主管部门依据大厦公共空间情况测算出基础运营费用。(含大厦物业费用、中央空调取暖费、消防维保费、水费、能源费、楼宇设施设备损耗维护及维修费用、绿植绿化综合管理费用)

第二十四条区政府将大厦每年运营资金纳入区财政支出预算。区双创园在每年底列支支出预算向区财政局提报大厦基础运营费用金额,区财政局依据提报情况将大厦基础运营资金列入区支出预算。区双创园依据大厦运营情况向区财政申请资金支付。

第二十五条按协议约定,需由区政府保障平台公司运营经费的,由相应主管部门列入预算。

第二十六条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财政政策,按时做好税收返还及租金收取入库工作,为经费的拨付提供保障。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启迪科创大厦入驻单位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结合大厦运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招商制度


一、以启迪科创大厦孵化平台为支撑,坚持“平台招商”和“部门招商”相结合,突出平台公司专业招商、以商招商、产业招商,各级各部门坚定不移抓招商,积极开展“走出去,引进来”活动,努力提升大厦招商引资实效。

二、充分利用平台公司自身优势,整合优质招商线索,对口开展外出拜访,做到招商活动次次有进展、件件有收获。

三、建立招商活动开展常态化机制,各平台公司定期开展招商宣传活动、集中签约仪式,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参加,必要时邀请区领导助阵招商。

四、建立“一月一梳理,一季度一汇报”招商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平台公司,定期梳理招商工作情况,定期向组长汇报招商实绩。

五、深入开展项目及企业挂钩帮办,围绕企业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企业家沙龙、领导小组问题协调会等活动,帮助企业化解要素制约问题,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确保企业入驻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保障企业及时入驻。

七、进一步完善优化招商考核办法,落实每月督办、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


会议制度


一、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和部署大厦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由组长召集并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及时起草会议纪要,并按时完成会议文件归档工作。

四、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或安排部署的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组长汇报。

五、凡经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启迪科创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组长签发。

二、文件签发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打印,校对无误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文件统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送。发件人应将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收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

四、领导小组产生的所有文件、会议纪要,区政府与平台公司、平台公司与入驻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归档。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收集各入驻单位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并及时归档。


入驻单位经营管理制度


一、入驻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入驻单位应遵守大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入驻协议。

三、入驻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入驻单位不得经营与其功能定位不符的业务,否则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进行清理。

五、入驻单位应严格执行报表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平台公司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六、入驻单位要遵守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平台公司的管理。


空间服务管理制度


一、入驻单位应在入驻协议约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二、启迪科创大厦为入驻单位提供办公场地、水电、中央空调等便利条件,入驻单位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设备。

三、入驻单位不得在未经大厦运营管理部门允许情况下,擅自对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四、入驻单位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要向主管平台公司预约报备。


督导考核制度


一、为保证平台公司严格落实合同(协议)规定,各主管部门建立定期督导考核制度。

二、各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每年考核2次(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半年考核时间为当年的7月份,年度考核时间为次年的1月份。

四、各主管部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抓好平台公司考核工作。

五、各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好考核结果的运用,实现平台公司权力义务对等。

六、各平台公司负责入驻单位的定期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至各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物业管理制度


一、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定期召开物业管理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为入驻单位打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物业公司结合大厦运营实际,优化供暖、制冷方案,降低运营成本。暖气费、空调制冷费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三、逐步解决入驻单位反映停车收费及费用过高的问题,结合楼前防空广场的建立,争取早日实现停车零收费。

四、物业公司严格按标准收取租金及物业费。物业费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每年收取2次,年初收取上半年费用,7月份收取下半年费用。

五、物业费、暖气费、空调制冷费的收费面积均按入驻单位的建筑面积计算。

六、物业公司应及时解决入驻单位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结。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区域(包括过道、楼梯、卫生间等)的清洁由物业负责打扫,入驻单位要自觉爱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二、入驻单位应做好办公区域内部卫生清洁工作,将每日产生的垃圾集中摆放在楼层内的指定位置,尽可能保持垃圾桶的清洁。

三、入驻单位应配合物业做好卫生清洁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不得将易堵塞下水道的废弃物倒在水池、便池内。

四、严禁在大厦内外空间、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因工作需要确需张贴信息的,应事先向物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张贴。

五、除指定的用餐区域外,不得在其他区域食用气味较大的餐食,互联网外卖餐食需在指定用餐区域食用,不得带入公共区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物业公司卫生管理进行督导考核。


安全管理制度


一、大厦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8:00-18:00(主观设定)。法定节假日的作息时间按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通知执行。

二、入驻单位原则上需要遵守大厦的作息时间,如需加班,需到物业公司进行申请报备,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大厦空间内严禁任何人留宿。

三、入驻单位必须做到离开办公空间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

四、入驻单位应熟悉大厦的相关消防设施,设置本单位安全管理专员,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五、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在办公区域,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厦。

六、入驻单位要爱护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七、由于入驻单位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的,损失由入驻单位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在事发后20分钟内电话首报大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部门、平台公司,45分钟之内以书面形式续报。

九、突发事件报送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前期应对处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基本要素。对一些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的原因、危害、影响等,首报时不清楚的可暂时不报,待落实清楚后及时续报。入驻单位严禁私自向社会公众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守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二、严于律己,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

三、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办事、办会、调研等坚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在公务活动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一)向入驻单位或个人索取贿赂;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礼品、馈赠和宴请;

(三)在企业入驻审批、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以岗位特权故意刁难对方,搞“吃拿卡要”;

(四)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搞私下交易,进行违规活动。

五、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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