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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3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5-30
 公开日期  2016-05-31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字〔2016〕10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字〔2016〕10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6年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2016年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17日至9月2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和集中整治,强化消防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消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各行业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全区集中整治和街镇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区集中专项整治。全区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商场市场等四类单位场所专项检查以及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和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

(2)城市综合体。对城市综合体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高层建筑。对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商场(市)场。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商(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以及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市)场,包括商场、超市、卖场以及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等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扎实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5)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全面强化消防控制室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全区范围内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通过标准化建设活动,达到值班人员素质有效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有序、单位应急处置迅速高效的目的。9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控制室要达到建设标准。

(6)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深化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活动,要紧紧抓住电气线路、安全疏散、培训演练三项重点,继续加大消防监管力度,积极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严格电气线路防火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常态畅通,规范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全面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夏季检查重点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场所由各街镇结合实际列出本地治理清单,采取“自选动作”,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夏季消防检查期间,每个街镇至少要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各街镇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与7月份前报罗庄消防大队,经消防部门汇总后报送区政府,并提请集中挂牌督办。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疏散演练,整治消防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基础工作

(一)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的网格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各街镇要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各街镇要整合辖区内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6月底前,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要按照要求,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要指导相关单位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商业区、旅游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公通〔2015〕273号)和《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街镇专职消防队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全面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应用,进一步扩大系统普及率,督促消防设施维保企业在签订维保合同时,一并加强维保系统的安装和应用。公安消防部门要利用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系统,强化对维保企业执业情况的监督,9月底前,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安装率要达到100%。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组织行业部门、街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9月底前,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对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界定标准的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各街镇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提升单位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二)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超大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消防大队选择不少于15家重点单位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夜间演练、无预案演练不少于演练总数的30%。

2、抗洪抢险准备。公安、消防、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干旱地区要在政府统一调动下完成好紧急状态下的生活保障送水,汛涝地区要完成好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各街镇要积极将消防知识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发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6月底前,区教体、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8月底前,区教体、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部署消防进军训工作,力争新生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区广播电视台、区政府网站等媒体,每月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不少于100条(次),并开设消防专栏;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各街镇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规范社区消防安全体验室、单位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定期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级各部门要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9月10日前)。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发动相关社会单位自查自纠火灾隐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工作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协作,强化监管。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要积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制定并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特别是因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进展缓慢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行业监管部门请于6月5日前将本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报罗庄消防大队,并于每月26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人:李怀果,联系电话:18263942866,邮箱:luozhx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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