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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3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5-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字〔2017〕16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罗政办字〔2017〕16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2017年4月12日,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对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临沂市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5号仓库有一批30公分发射筒、直径2公分的效果件等半成品;苍山县家家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4号烟花库内存有大量空纸箱,15号鞭炮库内存有大量震天雷半产品。经初步调查,该两家企业涉嫌利用半成品进行非法组装烟花,公安部门已经进行立案侦查。这两起非法行为,说明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4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区从即日起,立即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去年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后,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有所抬头,出现死灰复燃现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一是严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重点查处是否采购纸箱、纸筒、效果件、黑火药、引火线等半成品、原材料违规在仓库内进行非法加工组装活动。同时,要对仓库内所有烟花类成品进行逐一核查,凡不具备合法购买合同和道路运输许可手续的,一律认定为非法产品,要采取严厉果断措施进行收缴。二是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

二、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

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认真查清药物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要同时追究发货方和托运人的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精神,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49号)规定,“乡镇辖区1个月内发现1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街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而导致本区域内出现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将按照规定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一是深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治理,坚决落实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严把零售店许可审批关,严禁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从严控制零售店的数量。二是依法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转包分包、“三超一改”以及视频监控系统不正常运行的,要按法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并暂扣经营许可证。凡在储存仓库内从事非法加工生产活动的,一律吊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并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力度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主流媒体滚动播出、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广播、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震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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