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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2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5-0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字〔2017〕11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罗政办字〔2017〕1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2017年全区节能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2017年全区节能工作意见


2017年,全区节能工作要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17年全市节能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节能工作部署,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调整能源结构,狠抓散煤清洁化治理,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走高端高质高效发展之路,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双赢,为建设富强和美新罗庄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1、节能目标。万元G D P能耗同比下降6.44%,比2015年累计下降9.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比2015年累计下降9.0%,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250万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2、循环经济。完成国家、省级示范试点创建任务,国家有关扶持政策项目和资金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完成1家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3、依法行政。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运行,区级节能监察队伍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节能水平进一步提高。

4、节能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实现全区节能宣传工作常态化,营造绿色发展、节能低碳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1、分解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担。

2、实施目标考核。开展各街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迎接市政府对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各街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目标差异指标考核,加大考核表彰力度。

3、加强预警调控。建立六大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统计体系,强化用电情况和高耗能行业能耗数据分析,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密切关注影响完成节能目标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障碍,及时落实节能预警调控制度。

4、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协调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二)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

5、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评价体系。落实市《重点企业节能基础管理评级办法》,把评级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节能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推荐申报节能扶持项目、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6、实施节能管理数字化工程。落实市“互联网+工业节能”要求,指导重点行业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

7、持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工作。按照《山东省能源审计管理办法》要求,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进行责令能源审计,分行业分年度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根据企业用能现状,及时调整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三)实施节能产品推广行动

8、落实省、市配电变压器、高效节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应用,鼓励淘汰高耗能变压器、电机,提升用能单位能效水平。继续做好节能电机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

9、实施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计划。集中实施一批起点高、见效快、节能效果明显的示范工程,提高各领域照明节能水平。推广太阳能L印路灯等新能源半导体照明产品,建设一批新能源照明示范村居。支持本区生产企业参加L印产业联盟,做大高效照明产业,提高科技水平和工厂化水平。

10、落实能效领跑者制度。落实省、市《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组织省终端用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的推荐申报,在焦化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积极争取政策扶持。

11、鼓励开展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落实国家能效标识相关政策,鼓励终端能效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加强节能产品认证,鼓励高效照明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等企业开展节能认证。

(四)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

12、推动工业绿动力拓展。推动“工业绿动力”计划从锅炉改造向重点行业、企业、设备拓展,从太阳能工业热利用向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领域拓展。

13、积极推广高效环保锅炉。落实省、市“工业绿动力”地方标准,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建设一批高效环保锅炉和太阳能工业热力系统示范项目,积极培育锅炉装备制造企业,推广“好炉+型煤”模式。

14、实施太阳能集热工程。支持学校、医院、养老院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争创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区。

15、支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推动节能服务业发展。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6、抓好基础工作。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研,搞清现状,分类指导。认真抓好《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推荐省2016年循环经济年度人物、十件大事和循环经济创新成果。

17、加快示范工程建设。按照《罗庄区委、区政府关于工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7年,将在全区筛选100个项目列入循环型培育库,支持企业绿色化发展。谋划建设的绿色材料智造小镇、铝基智造小镇、静脉小镇年内完成总体规划。重点建设江泉集团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大型清洁燃气中心项目、盛阳集团粒焦制气综合利用等项目;重点推进临沂中润循环经济产业园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园区创建工作。

18、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深入贯彻学习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在全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利用资源并减少污染,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年内新增20家企业通过市级验收。

19、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做到“四有",即有统计分析,有行业活动,有典型示范,有政策推动。年内培育2-3个项目申报国家、省节能环保重点项目补助资金。重点推进临沂江鑫钢铁综合能效提升项目、山东美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27.25万吨/年无缝钢管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健全统计分析制度,发挥节能环保产业和资源综合利用统计研判作用。

20、开展固废综合利用。重点抓好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支持企业壮大规模、提升工艺、技术设备水平。拓宽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全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区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1%。

21、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组织前期基础好的园区和企业,开展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纺织印染等5个行业评选“水效领跑者”。

22、做好污染防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完成清洁生产技改项目,推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进造纸、印染等11个高耗水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六)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2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加强源头控制,牢牢把住节能评估审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燃煤项目,推动经济发展增效不增煤。

24、大力削减煤炭消费存量。大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重点支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和煤化工、工业窑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等,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接纳和利用区外电力资源,不断减少煤炭使用量。

25、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面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方案,把市里下达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街镇,并作为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红线,实行煤炭消耗倒计量制度,确保完成控制任务。

(七)推进依法节能

26、深入开展节能执法。按照年度工作部署,配合市节能监察支队完成国家部署的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统筹做好市安排的节能监察工作。开展能耗限额、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日常监察,强化监察结果的运用,发挥在节能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27、做好重点行业企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结合省、市去产能政策,在加大对国家公布的产能过剩行业能耗限额监察基础上,把炼油、化工等行业作为监察重点,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28、持续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工作。重点对列入国家“百千万”行动和省“千户”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监察,加强对区域能源消费总量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的控制管理,推动实现“双控"目标。

(八)加大节能宣传力度

29、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对工业绿动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以及绿色制造的宣传力度,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30、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重点做好《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节能政策进街镇、进企业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认真开展全区节能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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