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字〔2022〕36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罗庄区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罗庄区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进一步巩固卫生创建成果,提高城市管理和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实施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针,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规范行业管理,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罗庄区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行业监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建立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管理和同级党委、政府的综合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即以各街镇党委、政府为主要责任具体落实主体,以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为辅的工作推进机制。
坚持“统一领导、多方协同、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把为民利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监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管理模式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让巩固创卫成果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工作重点
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街净路畅灯明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让群众衣食住行更加安全、身心健康更有保障、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的生态宜居罗庄。
(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开展健康区、健康镇和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禁止在大众媒体或者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罗庄交通分局、各街镇)
(二)市容环境卫生。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照明设施整洁完好,环境卫生保洁及时,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十乱”现象。建筑物外立面广告设施和招牌符合标准,玻璃幕墙光反射及对周边建筑和交通影响符合规定。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要求;生活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密闭规范,清运及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工地)规范围挡,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产品市场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临时便民市场有效管理;流动商贩管理规范;宠物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社区、单位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清运及时,公共厕所符合要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铁路两侧500米内防尘网等轻飘物品整治。(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罗庄公安分局、罗庄交通分局、各街镇)
(三)生态环境。近三年辖区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噪声控制良好,水环境达到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满足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处置需求,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集、处理符合要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镇)
(四)重点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许可证件有效齐全,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四小场所合法经营,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要求。托育和教育机构教室、食堂等教学生活环境符合规定,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眼保健操普及,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辖区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列车等车厢客舱和商场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五)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辖区无重大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事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规范,无固定经营场所食品摊贩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推广分餐和公筷,倡导光盘行动;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要求;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六)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和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辖区无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规定。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建设符合要求。辖区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公安、交通、教育等重点行业加强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商场等重点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有条件的配置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建立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各类孳生环境有效治理,鼠、蚊、蝇、蟑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罗庄公安分局,罗庄交通分局、各街镇)
四、管理体系
着力构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区、镇街、社区(村居)三级管理网络责任分工,实行分级负责与条块结合、群众自治与社会监督、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一)区级主体管理
区级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城镇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各专业线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网格责任管理制度,及时协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
(二)街道属地落实责任
各镇街发挥好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属地管理落实责任,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做好辖区的管理和工作落实。
(三)村居网底落实责任
村居(社区)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村居(社区)内市容环境、经营秩序等与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网底的日常工作落实和巡查。
五、保障措施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城镇长效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经常调度、现场调研工作开展和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整体工作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细处。
(二)夯实责任。各街镇各部门按照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每一件事情都有人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奖惩。健全完善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三级考核、双重评价”考评体系和问效追责制度。市长效办每月对主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范围内各街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对检查情况进行排名,每半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排名;区长效办每季度邀请第三方,对各街镇、部门进行考核排名,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结合市、区两级考核,每季度对排名前两名街道,排名第一名镇给予资金补助;对市、区季度考核排名连续两次末位的街镇进行约谈,对影响全区工作大局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四)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曝光问题、督促整改,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果凝聚正能量,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共建共享意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巩固卫生创建成果的浓厚社会氛围。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卫健局局长朱振军解读《罗庄区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部门解读:罗庄区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动漫解读:罗庄区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