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字〔2021〕5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1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保证地方立法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罗庄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报送2021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21年拟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办法、规定、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理安排计划,为我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基本要求
区政府各部门在拟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时,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提报计划主要包括:文件名称、指导思想、制定依据、主要内容、发布机关、提报时间(见附件)。
三、提交方式
提出2021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单位请于2021年3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罗庄区司法局(罗庄区财税大厦503室)电话:8243556 协同办公:罗庄区司法局
附件:2021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2021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