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字〔2020〕27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罗庄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罗庄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
为全面推进罗庄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临沂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临沂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动重点动物疫病由稳定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实现全区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全面提升我区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助推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
(二)建设目标。全区无疫区建设分3年完成(全省自2019年开始),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性禽流感区建设标准。2020年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2021年上半年完成区级自评并通过市级评估,2021年下半年通过省级评估,2022年通过国家评估。
二、建设范围。接照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统一部署,我区行政区域内全部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三、建设重点
(一)健全防疫机构队伍体系,配齐人员队伍。按照省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区制定的《罗庄区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创新机制,配齐配强区镇村三级与防疫工作相匹配的兽医行政管理、动物检疫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人员,并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满足工作需要。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加强区级兽医实验室人员配备和管理。
(二)健全防疫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动物防疫制度,认真开展动物防疫档案规范化建设,确保养殖档案、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等各项防疫档案统一齐全、规范管理,提升动物防疫依法治理能力。
(三)健全动物疫病预防体系。按照区、街镇、村冷链体系建设标准(附件1),强化强制免疫疫苗冷链设施设备配备,健全区、街镇、村三级冷链体系,加强强制免疫疫苗质量监管。严格基础免疫,科学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全力做好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深化强制免疫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动物免疫主体责任,落实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生物安全管理,提升动物疫病安全防护能力。
(四)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按照区级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附件2),加强区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体系建设,重点配置病原学检测手段,强化病原学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预警预报网络,强化疫情信息管理,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强化疫情监测流调,科学制定监测流调计划和方案,提升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能力。
(五)健全动物卫生监管体系。按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建设标准(附件3)要求,提升动物卫生监管能力,改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动物防疫屏障建设,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依法依规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提升动物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六)健全防疫应急管理体系。根据职责划分和人员变动,适时调整区、街镇两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确保应急指挥系统有效运行;完善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照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附件4),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并及时更新,保障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需要。强化应急准备,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无疫区建设,区政府对辖区内无疫区建设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负责全区无疫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激励约束和督导检査机制,分阶段、分年度进行检查、督导、总结,督促落实推进建设进度。
(二)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建设工作以及综合协调建设评估等其他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区无疫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将全区无疫区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全区无疫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全区无疫区建设用地的审批以及野生易感动物规定疫病防控工作;罗庄交通分局负责配合交通要道无疫标志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设置,协同配合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环节相关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畜禽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冷库等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冷库和冷冻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相关行政许可、执法等职责划转由行政审批服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承担的,要做好衔接。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全区无疫区建设相关工作。
(三)强化指导,营造氛围。成立区级无疫区建设专家组,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规范,制定全区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对全区无疫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要围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和畜禽及其产品检疫、监管等各环节,推进动物疫病防控信息化管理水平。要积极开展全区无疫区建设制度标准、技术规范、评审标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无疫区建设管理能力。同时,要强化全区无疫区建设管理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生产经营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其自觉开展防疫工作,形成生产经营者主动参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良好氛围。
附件:1、区、街镇、村冷链体系建设标准
2、区级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
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建设标准
4、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
附件1:
区、街镇、村冷链体系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
(一)区级根据需要配备冷冻库或冷藏库以及冰箱、冰柜
等疫苗冷藏、冷冻必需的设施设备。
(二)乡镇(街道)根据需要配备充足的冰箱、冰柜等疫苗冷藏、冷冻必需的设施设备。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每人至少配备一个防疫冷藏箱。
二、维护管理
区乡两级要建立冷链体系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冷链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
三、投资保障
各级要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冷链体系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适当给予基层一定的财政补助。
附件2:
区级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
(一)具有开展检测工作的基本仪器设备,并在数量上满足工作需要。主要包括:酶标仪、自动洗板机、微量震荡器、核酸提取仪、组织研磨仪、分液器、离心机、磁力搅拌器、生物显微镜、体视显微镜、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超声波清洗器、酸度计、纯水仪、医用冰箱、高压灭菌器、冰柜、恒温水溶锅、干热灭菌器、通风橱、多道移液器、单道移液器、电子天平、荧光PCR仪、Ⅱ级生物安全柜、恒温金属浴以及采样监测车辆等。
(二)实验室人员配置符合国家评审要求。
二、维护管理
区级兽医实验室要定期对实验室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
三、投资保障
区里要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区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适当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附件3: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
要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检疫监督执法设施设备。特别是承担检疫以及动物防疫相关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的基层单位,要配备满足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必需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监督执法车辆等。其中,每个官方兽医配置一个检疫工作箱、一个工作记录仪、一个移动工作终端等。
二、维护管理
要定期对检疫、监督、执法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
三、投资保障
要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适当给予基层一定的财政补助。
附件4:
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
一、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参考名录
二、维护管理
要定期对应急物资储备库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应急物资。
三、投资规模
要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适当给予基层一定的财政补助。
政策解读:罗庄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