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字〔2020〕268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2020年度罗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2020年度罗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做好2020年度全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主要考核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及2020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采用日常考核、材料报送审查考核与网站内容动态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各单位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日常考核
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由区政府办公室对2020年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考核。考核项目主要有:
1、政务公开工作被区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个问题扣2分,拒不整改的,扣5分。
2、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公文的解读内容要素不全面、与原文相似度太高的,每篇扣1分;上传本部门和上级政策解读未实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双向链接的,每篇扣1分;政策解读形式有图表图解、案例说明、音频视频、新闻发布会和主要负责人解读等任意一种的,每篇加1分。
3、未按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调度的各种材料(包括新媒体备案信息表、政务访谈、政策解读等材料)的,每次扣1分。
4、政务新媒体账号被政府办提醒更新,每提醒一次扣0.5分;被提醒4次以上或者连续14天不更新的,扣5分;由于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维护被上级政府通报批评而影响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成绩的,扣10分。
5、未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扣1分;统计表与实际工作不符、年度报告撰写不详实的扣1分。
6、对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任务完成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因调查情况不清楚、不准确致使区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答复结果在复议、诉讼中被纠正、败诉的,每次扣5分。
7.未落实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罗政办字〔2020〕11号)要求,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存在缺项的,每缺一项扣1分;内容不准确、不完善、不充实的根据检查和评估情况进行扣分。
8、网站互动类栏目中,针对网民留言未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的,每次扣2分;网民留言在24小时以内回复的加2分;回应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
9、未按时报送政务公开稿件的,每缺一篇扣1分,每多一篇加0.5分,被市政府网站引用每篇加2分,被省政府网站引用每篇加5分。
10、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每开展一次活动加2分。
11、其他日常工作情况。
(二)材料报送审查考核
根据《2020年度罗庄区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报送材料清单》,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报至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协同办公用户名:罗庄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所提交的材料若是文件类,必须提供正式文号;如果没有文号,该文件需在政府网站公开,提供相关链接和截图。材料中涉及到的相关工作由于客观原因未完成的,请说明相关情况。材料报送日期截止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报送材料按满分100分进行核查、打分。
(三)网站内容动态评估
区政府办公室将责成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府督查室,对照《2020年罗庄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对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内容维护情况按满分100分进行动态评估。
(四)综合考核
区政府办公室将平时考核成绩、材料报送审查考核成绩、第三方机构评估成绩,分别按40%、20%、40%的比例计入年底综合考核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比例,确定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的综合考核成绩。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工作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区直部门考核成绩作为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列入全区经济发展综合考核定量指标。
(三)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在全区政府系统进行通报。
(四)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我区被上级通报或影响全市政务公开综合考核成绩的街镇、部门,将提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参与评估考核的部门、单位名单
2、2020年罗庄区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报送材料清单
3、 2020年罗庄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
附件1:
参与评估考核的部门、单位名单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大数据局;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发展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区供销合作社、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体育中心、区创新创业园服务中心、罗庄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武河湿地管委会、罗庄商城管委会;
罗庄公安分局、罗庄交警大队、罗庄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罗庄交通分局、罗庄区公路中心、罗庄区税务局、罗庄消防大队;
罗庄街道、傅庄街道、盛庄街道、册山街道、高都街道、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
附件2:
2020年罗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报送材料清单
一、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注:请提供2020年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等列席会议的会议纪要或参会人员名单(注明参会代表身份),以及对议定事项进行解读的渠道和解读内容(提供媒体报道、网站链接和截图)。
3、提供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编制完成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网址。
4、提供区政府网站与本单位有关的咨询建言类栏目中,年内收到网民留言总数、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网民留言数量和24小时以内答复的网民留言数量。
5、请提供2020年本单位全年共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和按时答复的数量,提供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总数、行政复议败诉案件数、行政诉讼总数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数。
6、提供2020年度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年内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和分管领导同志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或批示(请提供会议议程、会议纪要、主要领导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批示等材料)。
7、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是否明确并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是否有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专职人员人数。
8、2020年度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开展的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的材料。请提供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开会报道网址链接和截图或报纸相关版页或内部简报材料。如在互联网公开,请提供网站链接和截图。
9、请提供本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创新举措;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提供开展次数,相关通知、报道链接和截图)、“政务公开看山东”和“政务公开看临沂”等市级以上媒体或刊物信息采纳情况(请提供采纳总数、相关报道链接和截图)等有关材料。
二、部门、单位
注:请提供2020年度所有本部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或参会人员名单(注明参会代表身份),以及对议定事项进行解读的渠道和解读内容(提供媒体报道、网站链接和截图)。
3、提供本部门编制完成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网址。
4、提供区政府网站与本单位有关的咨询建言类栏目中,年内收到网民留言总数、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网民留言数量和24小时以内答复的网民留言数量。
5、请提供2020年本部门全年共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和按时答复的数量,提供本部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总数、行政复议败诉案件数、行政诉讼总数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数。
6、提供2020年度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年内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和分管领导同志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或批示(请提供会议议程、会议纪要、主要领导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批示等材料)。
7、本部门是否明确并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是否有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专职人员人数。
8、2020年度本政府部门开展的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的材料。请提供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开会报道网址链接和截图或报纸相关版页或内部简报材料。如在互联网公开,请提供网站链接和截图。
9、提供本部门年内开展的对本部门政务公开指导、监督、检查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在互联网公开的,请提供链接和截图。
10、请区教体局请提供全区全部的区属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区卫健局请提供全区全部的区属医院名录,区住建局提供区属水电气热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录,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网址或信息公开平台等信息。
11、请提供本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创新举措;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提供开展次数,相关通知、报道链接和截图)、“政务公开看山东”和“政务公开看临沂”等市级以上媒体或刊物信息采纳情况(请提供采纳总数、相关报道链接和截图)等有关材料。
注:可单独附页,并整理电子版,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4:00之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到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824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