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字〔2017〕6号
区财政局:
你局《关于成立临沂市罗庄区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临沂市罗庄区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成立后的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接受你局的监管。
二、临沂市罗庄区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实行实缴制,由临沂市罗庄区财政局出资,出资金额10000万元。
三、临沂市罗庄区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能和经营范围:负责经政府授权受托管理股权投资资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以及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特此批复。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