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字〔2018〕63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意见>》(鲁编办〔2018〕164号)、《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罗庄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临编办函〔2018〕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便民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将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相关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及有关政务服务等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加挂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备书记1名(由区分管领导兼任),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3名。其“三定”规定由区政府办公室另行印发。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