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字〔2018〕3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国发〔2018〕28号)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2018年第三批调整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11项,其中,取消6项、整合4项、新增列入区级行政权力清单1项;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1项。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调整列入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减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对于不再列入《罗庄区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衔接落实情况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18年第三批调整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