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罗庄区沂堂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条例》实施以来,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委办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止2017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组长,两委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委办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二)健全工作机构,做好任务分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抽调办公室人员一名,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班子。办公室的办公场所设在党政办,落实了硬件设施(电脑等)和查阅人员。
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沂堂镇信息公开指南》、《沂堂镇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1.不断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完善和规范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公示的信息发布。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使我镇的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和完整。3.成立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监察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26条,涉及机构设置、职能类信息、突发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和工作动态等四大类。
(一)信息公开范围。(1)政府工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联系方式、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2)重点项目、产业发展。主动公开镇工业、城建、农业、服务业等重点项目相关信息。(3)财政预决算信息。按上级要求沂堂镇人民政府2015、2016年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使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方便了群众监督。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把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镇政府在便民服务大厅建立了公共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其他渠道公布。通过报纸、公示栏等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四、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的形式: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luozhuang.gov.cn。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现状来看,在镇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镇各委办的通力协作下,目前已经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工作机制,基本满足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我镇政府信息的需求。但是,也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还相对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以后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着重从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督查制度等方面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积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镇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