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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8/2024-00000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1-11
 公开日期  2024-01-11  发布机构  罗庄区财政局
临沂市罗庄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罗庄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罗庄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处财税大厦11楼办公室;邮编:276017;电话:0539-7086700;电子邮箱:lzqcz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财政职能,创新工作形式,聚焦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

1、主动公开方面

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一方面,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及时更新编制《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0余条,方便公众获取相关文件。

2、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明确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建立由办公室分办、业务科室承办、分管负责同志把关、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办公室具体答复的操作流程,依法依规、按时高效地办理各类公开申请。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做好解疑答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2023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2件,已全部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修订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公开、发布等相关工作制度。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备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标记,并明确公开渠道。探索建立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对应公开未公开、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公开属性进行审查,对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或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对照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门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现场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政务网站,积极打造解读最新财经政策、宣传财政工作动态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性。一是发挥网站作用,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调整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模块和更新公开内容,积极探索网站大数据建设,增强网站服务能力。二是继续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

5、监督保障方面

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对政务公开工作作批示,分管负责人牵头落实责任,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调度,各单位(科室)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和组织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政务公开方式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聚焦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紧密的政策,满足公众需求;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区级政协委员提案和区级人大代表建议。

罗庄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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