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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4-000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1-11
 公开日期  2024-01-11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罗庄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地址:罗庄区教育巷国防教育中心大楼;邮编:276017;电话:0539-8268127;电子邮箱:lzqscjgjbgs@ly.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

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2023年共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50余条,涉及基本信息、政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食品药品等方面,实现应公开尽公开。针对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制定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相关解读,及时回复群众通过网站提交的留言和投诉,确保解读回应准确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市场主体注册信息、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等,均已按时回复,未收取费用。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收到申请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智能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区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在区国防教育中心12楼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群众可直接到现场查阅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大众和媒体的监督。在单位内部强化对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高效化、规范化。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单位内容政务公开涉及科室开展培训,提高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未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及时公开,如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改进情况:已经严格按照公开时限要求,重新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罗庄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公开时限要求,提高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面落实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罗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要求,深化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搞好政民互动,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规范依申请公开收费,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已按时回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按时公开提案建议办理结果,2023年我局共牵头主办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牵头主办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结率100%,办结类型均为A,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办理结果已全部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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