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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6/2024-00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1-08
 公开日期  2024-01-08  发布机构  罗庄区公路中心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地址:罗庄区罗六路与双月园路交汇处;邮编:276017;电话:0539-8243808;电子邮箱:lzqgl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在罗庄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和《2023年罗庄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罗庄区公路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政务要闻之部门动态27条,政策文件之本级文件2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职能之机关简介1条、机关职能1条、机构设置之内设机构10条、领导信息1条,会议公开2条,年度计划总结1条,建议提案办理0条,应急预案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共计4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罗庄区公路中心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级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单位内部公共区域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更新网站部门动态信息,传递行业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2023年,单位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任务6次,分管领导部署推进工作12次;组织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培训2次,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熟悉,制作依申请告知书回复内容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我中心将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信息,健全完善本单位标准目录建设。二是继续加大对各科室的培训力度,学习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计量标准,本年度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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