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8/2023-00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19
 公开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罗庄区财政局
临沂市罗庄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罗庄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罗庄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处财税大厦11楼办公室;邮编:276017;电话:0539-7086700;电子邮箱:lzqcz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共公开205条政府信息,全部为主动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一是信息公开。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公开;二是机构职能。公开区财政局的机构概况、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和机构联系方式;三是区财政局年度计划总结等;四是政策文件,公开财税相关政策文件,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五是部门会议公开;六是管理和服务公开,包括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本局接到4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已全部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规范公开内容。我局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二是继续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

2、维护网站平台。整合区政府网站我局业务板块。

3、推进便民平台及时办理。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便民服务平台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做好我局便民咨询、投诉工作,做到了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及时办结。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按照《条例》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有:单位职责、领导分工、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等信息。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得到提升,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有效丰富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拓展、公开信息质量还需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紧密的政策,满足公众需求。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邀请公众参与等形式,借助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1起区级政协委员提案和1起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已及时回复,做到了“办理前有要求、办理中有督导、办理后有结果”。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