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教体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全面性、有效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罗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zhuang.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护台路9号2楼205室;邮编:276017;电话:0539-8927010;电子邮箱:lzqjyty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
2022年,罗庄区教体局结合单位实际调整并完善了《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目录》《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在罗庄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信息496条,罗庄区教体局官方微信及微博公众号推送信息3012条。在罗庄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本年度重点工作、“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等信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学生资助、公共文化体育等相关信息。
3.信息解读情况
通过罗庄区政府网站和“罗庄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对市民关心的教育政策及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通过区政府信箱回复293条市民留言,共处理12345热线11272条,力求在第一时间解答市民对教育相关问题的疑问,确保市民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按时对所有信息进行排查,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各类信息发布流程进行了明确要求,实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每条信息都经过严格审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罗庄区教体局不断丰富和充实政府网站教育领域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内容,主要包括:1.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信息公开办法等;2.本部门的基本概况、主要职能、领导信息、办事指南和流程及其他事项;3.本部门的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等内容;4.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决策部署情况以及本部门贯彻落实、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等情况;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学校信息公开。同时,更加重视市民互动类留言的回复工作,力求对群众提交的咨询建议类问题能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回复,以此正面引导社会舆情,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罗庄区教体局在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的同时,从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入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让群众更进一步了解罗庄教育。依托政务新媒体,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罗庄区各中小学通过自建微信公众号、美篇等方式重点公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家校沟通等信息,保证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
2022年,罗庄区教体局通过罗庄区政府网站和“罗庄教育”微信、微博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508条,罗庄区各中小学通过自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00余条,总阅读量超200万人次。同时,在罗庄区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咨询窗口,方便市民查找信息。
(五)监督保障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加强工作统筹,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专题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有力、有序开展。本年度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的组织体系。对罗庄区政府办公室反馈的整改事项,快速准确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7.261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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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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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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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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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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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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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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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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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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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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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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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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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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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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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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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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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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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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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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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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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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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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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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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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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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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罗庄区教体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三是学校信息公开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加强对学校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建设,严格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本着全面性、便民性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3件,办理结果在罗庄区政府网站已全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