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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2/2023-000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14
 公开日期  2023-01-14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水务局
临沂市罗庄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罗庄区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罗庄区水务局(地址:罗庄区湖东二路79号513室;邮编:276022;电话:0539-7200200;电子邮箱:lzqsw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罗庄区水务局坚持“以公开促业务,凡业务全公开”的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等单位帮助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促进监督作用,水利行业内实现政务公开全覆盖,全年共发布快讯31条,通知公告6篇,上级解读文件1篇,本级文件发布4篇,部门会议4次。结果公开中,办理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4次,政协委员提案3次。重点领域内,发布部门预决算4部,“河长制”工作6篇,应急预案5部,疫情防控信息6篇。政务新媒体全年发布信息210余条。水务局全年全渠道公开各类信息总计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罗庄区水务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凡不属于非公开事项以外的,均进行公开。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

(四)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

1、加强平台维护和管理工作。2022年,罗庄区水务局在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全力配合建设和维护罗庄区新政府网站。全年参加政务公开会议6次,积极配合做好网站数据迁移、信息项整合等工作。为2022年网站正常运行,创造必要条件。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力度。2022年,水务局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增加新媒体信息发布量,全年“罗庄区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0篇,同比增长28%,“罗庄区河长制办公室”发布信息61篇,同比增长5%以上,信息质量也有所提高。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区水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对单位基本信息随时予以公开,其中更新包含:机构职能、机关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信息。对公众关注的重点流域信息做到随决策,随公开。

二是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得到提升,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有效丰富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水务局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报告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技术力量配比薄弱。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没有独立科室负责,传统工作思维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没有专门团队人员从事该工作,存在专业技术落后的问题。二是专业培训轮训力度不够。本单位也缺少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业务上没有导入型,缺乏应对新变化的举措。

改进情况:一是深发技术人员潜能,尽量减少其他业务的交叉用人,最大程度确保人尽其用,人尽其责。二是加强与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络,针对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早制定办法,早着手工作,加强政府办对部门的业务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度,罗庄区水务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涉及水利行业的三大项,12个领域的工作进行全面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公开事项300余项,涵盖2022年水务局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土保持、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全面工作。有效的增强了政府部门公开性、透明性,同时也让社会和群众更深入的了解我局工作,方便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收到区人大建议4件,区政协提案3件,均已完成答复,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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