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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9/2023-000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14
 公开日期  2023-01-14  发布机构  罗庄区统计局
临沂市罗庄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罗庄区统计局办公室(地址:罗庄区开元路1号行政办公大楼;邮编:276017;电话:0539-8243455;电子邮箱:lzqtj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罗庄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内容,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了解区统计局政务信息。本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我单位利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我局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政策性文件和相应政策解读,严格信息发布程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每条发布信息均通过领导层层审批后进行发布,切实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罗庄区政府官方网站后台和微信新媒体平台,均有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持续做好日常动态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罗庄区统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单位重点会议3条;部门动态3条;经济发展3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各1条;机构职能相关内容5条;其他上级文件4条;本级文件3条;规划计划3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0条;行政执法公示11条;政府采购1条;统计数据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条;统计月报11条;部门预算2条;部门决算2条。

2022年,罗庄区统计局无主动公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主动公开的行政许可;无主动公开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无主动公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动公开的政府集中采购1条。

(二)依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罗庄区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罗庄区统计局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遵循原则、内容形式、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制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信息制作与信息发布、内网上报与外网公开”两个同步,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罗庄统计”公众号共发表信息108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地点为临沂市罗庄区开元路1号行政办公大楼1201室。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保障,保障信息安全,定期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原则,对涉密文件及涉密电子介质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对罗庄区政府网站后台和微信公众号的监督,加强平台日常监测管理,密切关注本单位的舆情动向,及时做出引导,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不断完善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较上一年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较其他先进单位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着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主动,政策解读数量较少,内容形式单一等问题,还需持续进行优化。接下来,我们将加强主体责任,及时公开信息,将群众放在第一位,不断提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各科室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培训,让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对专兼职人员进行专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和内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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