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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6/2023-00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13
 公开日期  2023-01-13  发布机构  罗庄区公路中心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地址:罗庄区罗六路与双月园路交汇处;邮编:276017;电话:0539-8243808;电子邮箱:lzqgl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在罗庄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积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和《2022年罗庄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政务要闻之动态信息48条,政策文件之本级文件3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职能之机关简介1条、机关职能1条、机构设置之内设机构10条、领导信息1条,会议公开2条,年度计划总结1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应急预案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共计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同时,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按时对所有信息进行排查,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确保每条信息都经过严格审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始终坚持将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单位主要政务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策划,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路工作,加强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专题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的组织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多管齐下拓宽宣传渠道,实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步更新,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覆盖度。二是不定期对涉及政务公开的科室开展培训,加强相关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计量标准,本年度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办理政协提案1件,目前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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