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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5/2022-000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2-01-19
 公开日期  2022-01-19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并结合2021年工作实际编制而成。《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通过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报告中的数字统计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平台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考核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729801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明确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严格落实稿件三审制度,制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全面整改过去发布信息,并着重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发布稿件内容质量。截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和内容:政务要闻、政策文件、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职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等。2021年,我局共计公开信息33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年度计划总结2条,其他法规文件3条,部门会议1条,人大建议7条,政协提案9条,部门动态2条,通知公告3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以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明确一名班子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岗位调整,及时补充一名在编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政务信息由信息工作人员撰写完成后,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对外发布,注重信息实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罗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媒体平台对相关信息及工作动态进行集中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法制办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由办公室负责,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由考核办负责管理。分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工作操作能力。完善监督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个人,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不足,到目前为止,政府信息公开仍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为主;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都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知识的学习。深化政务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大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列入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依法公开、高效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三是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把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范围,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与内容,实行领导负责、专人落实、检查考核等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1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9件,办复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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