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7/2021-00000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1-01-13
 公开日期  2021-01-13  发布机构  罗庄区司法局
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报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罗庄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度共公开38条政府信息,全部为主动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一是信息公开。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公开;二是机构职能。公开区司法局的机构概况、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和机构联系方式;三是区司法局规划计划情况,公开年度计划总结等;四是政策文件,公开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五是区司法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六是部门会议公开;七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八是管理和服务公开,包括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公开等;九是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十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按照要求每季度公开上级部门政策解读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本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规范公开内容,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落实职责,认真做好做好内容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

2、维护网站平台。一是规范发布流程,落实“先审批、再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可靠性。二是加强平台监管,指定专人每日对网站的可用性、健康性、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

区司法局按照《条例》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有:单位职责、领导分工、机构概况、政策文件等信息。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得到提升,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有效丰富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对单位涉及的律师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人事信息、社区矫正、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财务信息、普法宣传等有关信息及时予以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65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期望期盼,工作中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政策文件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解读深度不够,本局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多为文字性解读,需要不断探索创新解读方式。

下一步,罗庄区司法局着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做好政务公开的教育培训。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和水平。二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针对政策解读等薄弱环节,增加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权重,做好多种形式的政务信息公开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