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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8/2020-00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罗庄区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0-01-17
 公开日期  2020-01-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罗庄区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罗庄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罗庄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报告通过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庄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双月园北路107号4楼;邮政编码:276017;电话:0539-710236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罗庄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机整体,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以来,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扩充组成部门和成员,强化对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

(三)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不断深入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落实责任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办公室集中发布的流程机制,细化标准规范和职责权限,增强了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畅通公开渠道。一是依托智慧办税新模式,以网络化、自助化为引导,在区局办税服务厅更新14台外网自助设备,6台平板设备,引进智能机器人,在基层管理分局增设办税服务网点,增加实体办税窗口,有效分流纳税人;认真落实“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第三方办税为补充、实体大厅兜底”的“四位一体”办税模式。鼓励引导纳税人电子办税、自助办税,也拓宽主动向纳税人公开重大政策及相关工作的渠道。二是坚持内外宣传全覆盖。建立宣传辅导台账9100户,组织开展减税降费宣传进大学、进车展、进超市、进厂区、进社区、进广场等六进活动,实施“税务人+纳税人”并行培训,全区累计推送短信、微信、邮件近2万条,累计组织集中培训答疑辅导16场次38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5000余份。三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税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四是密切跟踪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7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0

6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罗庄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成效较为显著,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数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增加和扩大,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创新等。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新获取和产生的涉税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是严把质量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对采编的信息做好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虚心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涉税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四是加强人员培训交流。进一步充实精干力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罗庄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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