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罗庄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由罗庄区水务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庄区水务局(地址:罗庄区湖东2路79号国土大楼五楼;邮编:276022;电话:0539-7200200;电子邮箱:lzqswj@ly.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罗庄区水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以公开促高效”,用务实的工作态度,打造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亮点。在全区重点领域工作、水利信息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引导和宣传作用。全年发布各类信息40余条,包括资讯类信息14条,公开类信息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3条,部门文件3条,答复类信息6条,重点领域工作落实类3条,水利信息7条等。区水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及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保证重大信息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随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和内容:
1、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分工
保证对水务局职能更改与领导干部人事、分工调整的及时更新,及时对外发布水务局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2、水务相关政策、法规
及时发布水务系统对外政策及对上级政策的解读情况。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对渔业、水产品安全检查监测,及时公开公示,透明化、社会化,让群众及时掌握信息。
4、建议提案办理
及时回复涉及水务工作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提案,并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做到答复准确、公开及时、公布全面的时效型新模式。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水利方面信息及时有效发布,全年发布汛情、旱情信息6条;及时对外发布河长制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让社会全面了解河长制工作成效,对河长制工作起到宣传和推动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区水务局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8年,区水务局未收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水务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8年底,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不够,许多科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信息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二、信息工作专业化不够,做不到专人专职;三、培训工作少,硬件设备老旧,已不能满足现在信息工作的要求。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2019年区水务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工作要从上往下抓,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发展。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对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发挥信息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载体的作用,不断增强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三是加大投入,做组织信息培训,购买新设备,以满足信息工作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