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由罗庄商城管委会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通过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庄商城管委会(地址:罗庄区罗四路32号;邮编:276000;电话:0539-8926700)。
一、概述
2018年,罗庄商城管委会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公开方式,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罗庄商城管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时参加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4次,明确了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安排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行了及时更新,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罗庄商城管委会通过网站和公开栏主动公开各项政务信息。
(一)信息公开范围。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占64.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占24.3%,规划计划类信息占5.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占5.4%。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罗庄商城管委会把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罗庄商城管委会在罗庄商城管委会办公楼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方便公众了解政府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其他渠道公布。通过区电视台、区报、电子大屏幕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罗庄商城管委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更高标准、与先进单位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上的认识不够清晰,导致我单位职能未涉及的部分栏目未能及时删除,导致出现内容空白;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同时,强化政务公开栏等查阅场所的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基层延伸,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二是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围绕商城职责,着力推进市场转型升级、闲置资源盘活、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模式,形成长效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和规范进行。
罗庄商城管委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