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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8/2018-0000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18-03-31
 公开日期  2018-03-31  发布机构  罗庄区税务局
罗庄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罗庄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罗庄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7102369)。

一、概述

2017年,在临沂市国税局和罗庄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罗庄区国税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公开行为,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和信息公开透明度,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国税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罗庄区国家税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罗庄区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19条。区局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行标准化建设,通过公告栏、电子大屏幕等及时发布有关通知公告,同时全面公布了窗口服务电话、公众举报电话,为广大群众的咨询、建议、投诉与批评提供了互动平台,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保障信息公开质量。罗庄区国家税务局严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深入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落实责任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办公室集中发布的流程机制,细化标准规范和职责权限,增强了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好地为纳税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围绕纳税人关心的重点的热点,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们在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责、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立依据、法定申请条件、办税流程、申请材料目录、服务电话;公布了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7年,罗庄区国家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罗庄区国家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7年,罗庄区国家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罗庄区国家税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行政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罗庄区国家税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罗庄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进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罗庄区国家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按规定进行的同时发现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税收管理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

二是严把质量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对采编的信息做好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虚心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透明度。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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