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22号)、《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布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4日止。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区节能办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243407,传真:8243407,地址:区委大楼11楼,邮编:276017,电子邮箱:lzqjnb@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节能办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类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节能和煤炭安全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和相关数据,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节能和煤炭信息公开的需求,扎实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服务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完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能,构建以区节能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专人办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认真做好了区节能办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网上录入发布工作。进一步明确由区节能办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及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日常维护,确保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节能、煤炭安全、散煤治理等工作动态进展及政策措施,努力实现信息公开认识到位、管理到位、落实到位。
(二)信息公开制度更加规范。区节能办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按照相关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开属性和公开程序,定期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未发生公开信息未及时公开和公众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及时处理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审查愈加严格。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紧密结合, 根据“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信息公开前登记保密审查结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有据可查、严谨规范。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定期征集服务对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区节能办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节能和煤炭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及时更新、发布节能和煤炭工作中的新工作、新进展,及时答复、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提出的疑问。区政府节能办专门公布了热线电话(8243407),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认真做好信访工作。2018年区节能办接受信访案件共0件;接收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单1件,办结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节能和煤炭工作方面的权威信息,加强在政策法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发展循环经济、节能监察、煤矿安全生产和节能宣传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明显提升。
(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为契机,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服务流程和服务指南、部门职责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运行公开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和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节能办运用多种有效途径和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12月8,区节能办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累计13条。包括工作动态类,通知公告类,工作解读类(包括政策文件、资源节约、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煤炭安全生产与经营、执法监察)。同时,网站对节能和煤炭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事件及政策法规等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节能和煤炭工作信息,方便公众网上查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注重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作用,不断完善区政府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拓展公开方式和内容。同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新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渠道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全区节能和煤炭工作的最新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8年,区节能办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8年,区节能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未接到提出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节能办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相关支出纳入正常办公经费,2018年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区节能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8年,区节能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投诉。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区节能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职能。但和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数据信息的整合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的问题,网上信息的便利性没有充分体现,与公众的互动性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培训不够到位,部分专业在判断数据信息能否公开上没有把握。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区节能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服务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推进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健全体系,充实内容。以节能指标、项目能评、节能监察、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为重点,认真研究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的准确解读和重大决策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以更加适应社会各界对信息的需求。
三是创新形式,改善服务。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的作用,借助移动端新媒体的力量,创新公开服务效果,及时、有效发布节能和煤炭信息。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