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度)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罗庄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办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止2016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领导,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专门成立了罗庄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2、健全工作机构,做好任务分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为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抽调办公室人员一名,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班子。办公室的办公场所设在局办,落实了硬件设施(电脑等)和查阅人员。
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制定了《罗庄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罗庄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1、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完善和规范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公示的信息发布。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使我办的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和完整。3、成立办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我办信息监察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无。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我办重点做好了部门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在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下,对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和内容:(1)结合法制办业务工作,印制行政复议指南,向行政相对人公开。(2)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报名、遴选、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共聘任了五名区政府法律顾问。(3)对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进行管理,对执法人员的信息以及执法证吊销、备案等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和罗庄区报上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各类文件20余件,其中5件规范性文件,分别是《罗庄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庄区涉税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罗庄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养护管理办法》、《罗庄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罗庄区市政消火栓更新及维护保养管理办法》,经审查后经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信息公开的形式: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络站,网址:http://www.luozhuang.gov.cn。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法制办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6年法制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报告。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法制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准确。2016年,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过失密、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办所属事业单位尚无应公开政府工作信息。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手有限,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2017年法制办将从三方面进行改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机制完善力度,规范工作流程,畅通工作渠道,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对外公开、及时公开,增强法制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调整日常分工,争取有更多的精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与媒体沟通力度,拓展网络和报纸、期刊等媒体范围,争取在公开载体和信息公开量两方面再上台阶,扩大社会影响,方便群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监督。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罗庄区政府法制办2016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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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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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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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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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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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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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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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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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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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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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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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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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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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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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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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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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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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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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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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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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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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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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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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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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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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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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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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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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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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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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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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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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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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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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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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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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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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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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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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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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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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信函申请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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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形式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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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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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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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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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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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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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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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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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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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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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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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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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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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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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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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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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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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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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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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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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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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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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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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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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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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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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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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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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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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质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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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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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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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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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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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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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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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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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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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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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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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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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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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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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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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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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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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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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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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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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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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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