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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4-00000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2-05
 公开日期  2024-02-0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zhuang.gov.cn/index.htm)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罗庄区开元路1号行政办公大楼;邮编:276017;电话:0539-8246639;电子邮箱:lzqdzzwb@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庄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全力打造“富强精美现代化新罗庄”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狠抓工作落实。围绕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政策集中统一公开、政策精细化解读,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政务运行全过程。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27条,概况类信息49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580条,法定公开信息5120条。

二是精准解读政策,护航经济发展。围绕激发市场活力、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环节嵌入公文制发基本流程,切实推动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灵活采用图文、音视频和动漫等形式解读文件,做到政策解读“零距离”。2023年共制作公开政策解读材料125件,其中,部门解读、专家负责人解读和简明问答等专业性较强的文字类解读72件,图表、图解、音视频和动漫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接受度高的解读40件,领导访谈、媒体解读等媒体评论13件。

三是加强政民互动,提升服务效能。积极畅通政民沟通渠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2023年,通过区长信箱等方式收到群众留言316条,全部答复办结,平均办理时间1.5天;发布征集调查30期,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6期、在线访谈10期,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切实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审查制度,注重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部门会商及法律顾问审查的作用,严格把好信息公开类案件“审理关”,促进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7件,同比增加63.5%。其中予以公开106件,占比67.5%;部分公开8件,占比5.1%;不予公开3件,占比1.9%;无法提供34件,占比21.7%;不予处理1件,占比0.6%;其他处理5件,占比3.2%,依法依规按时答复率100%。2023年,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1件,均按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巩固和做好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和高效性。二是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归集。建立政策文件库,梳理政策文件1000余件,完成政府网站后台数据库改造。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网上要素梳理工作,对相关事项的要素、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和法律救济途径进行规范。三是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全面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行再梳理、再核对,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四是实时更新国家权威信息发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积极转发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

(四)平台建设管理方面

以多元化为目标,积极探索打造立体联动式公开平台。一是优化网站设置及功能。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优化手机端界面,确保手机端与网站内容同质同源,更好地适应公众需求和阅读习惯。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规范使用国家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打造以“罗庄区人民政府”为主的“1+N”政务新媒体矩阵。大力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有序运营。2023年共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6个,全区运营有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41个。三是扎实开展网站运维。认真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着重提升门户网站的运行效率,增强网站检索功能、信息下载功能,强化网站后台信息的安全性、稳定性保障,及时修复错链、死链等问题。

(五)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以考核为抓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定《2023年度罗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全年共印发情况通报3期。二是加强培训指导。通过现场集中办公、轮训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业务指导和实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2023年各街镇、各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10余次,参训人员达100人次。三是开展社会评议。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通过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5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7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46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3.4449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3

1

0

0

2

1

1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3

0

0

0

2

1

10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1

0

0

0

0

8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0

0

0

0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53

1

0

0

2

1

1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3

0

1

5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罗庄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主动公开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需求了解不够深入,涉及民生热点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精准,尤其是房屋征收、教育入学、营商政策等相关信息。

(二)信息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版面和数据的集约化程度不足,栏目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流动较强,交接不够规范,出现断档现象,业务指导需要进一步强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开意识。进一步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安排落实,注重宣传引导,把公开工作做得更扎实。二是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相关信息,采用图片及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重要会议、民生领域、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和“一对一”培训,加强理论讲解和实践训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计量标准,本年度全区各街镇、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罗庄区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45号)文件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督导,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主动公开。制定《2023年罗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网站栏目设置的监督指导,教育、卫生健康、供气供水等领域的19个企事业单位以汇总链接形式在平台进行信息集中展示,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及时更新。

二是深化决策公开。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级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持续抓好政策高质量解读,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采用领导访谈、简明问答等形式开展精准有效解读。深入开展政策评价,选取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后评估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区级分管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信息公开,各街镇、各部门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至少1人,在全区形成了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专业队伍。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罗庄区收到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已按期保质完成;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52件,其中工业交通方面12件、占23.08%,城建土地环保方面10件、占19.23%,农林水牧方面10件、占19.23%,教科文卫方面13件、占25%,公安交警方面4件、占总数的7.7%,社会保障方面3件、占总数的5.8%。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100%。罗庄区收到2件市政协提案,已按期保质完成;共收到区政协提案76件,已全部立案,其中社会类提案46件、占60.5%,经济类提案17件、占22.4%,政治类提案3件、占4%,文化类提案8件、占10.5%,生态文明类提案2件、占2.6%。所有立案案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

同时,依托“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对罗庄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进行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深化政民互动,有效实现互动回应。推动政务公开和群众诉求双向对接,围绕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拓展政民互动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走进现场,走进政府,观摩工作进展,评议工作质效,提出工作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答疑解惑,共召开活动6次,获得企业、群众充分肯定。二是规范答复申请,提升监督保障能力。为检查全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性、答复的及时性、答复内容的规范性,罗庄区政府办公室对48个部门(单位)开展了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测试以及答复规范性检查,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民服务质效,全面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

(五)年度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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