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由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罗庄区开元路1号行政办公大楼;邮编:276017;电话:0539-8246639;电子邮箱:lzqrmzfbgs@ly.shandong.cn)。
一、概述
2016年,罗庄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公开方式,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全区继续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完善了工作流程,形成了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0736条,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台和公开栏主动公开。
(一)信息公开范围。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占12.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占13.5%,规划计划类信息占10.9%,行政许可类信息占5.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占14.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占8.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占20.5%,科教文卫类信息占6.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占8.1%。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罗庄区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把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区政府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档案局、区政务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陈列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临沂市人民政府公报》等资料,方便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其他渠道公布。通过区电视台、区报、电子大屏幕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罗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罗政发〔2013〕28号),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其中,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发布区政府重要会议18次,主动公开本级政府重大信息。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罗庄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罗庄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罗庄区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等信息,进一步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罗庄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罗庄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进一步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透明度。
(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公告、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社区项目建设等信息。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人事任免、人事考录、干部选拔、居民基本养老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等信息,教育部门对教育信息通过罗庄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了公开,科技部门对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进行了公开。
(六)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栏目主动公开了工业、房地产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全区工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相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七、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区人民政府及部门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2016年,全区共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7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受理6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起,其他情形3起。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罗庄区政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准确。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过失密、泄密情况。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罗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更高标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尤其是在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继续完善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继续抓好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的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以及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公共查阅场所等渠道作用的基础上,指导、督促涉及民生利益比较多的行政机关,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进一步丰富培训方式
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计划年内组织集中培训至少1次,分批培训至少2次。督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学院(党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
(四)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结合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继续做好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建立政策解读的长效机制,加快部门和街镇同步政策解读。力争做到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