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罗庄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罗平安办〔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防范思想风险、消除隐患放在首位,将整治规范与宣传教育、依法打击、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加强监测研判、预警提示和分类处置,深入开展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补齐工作、机制和制度上的短板漏洞,整治规范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涉稳风险。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组织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排摸清理行动。
二、主要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宣传动员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在全区卫健系统掀起防范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要畅通举报渠道,区卫健局公开发布养老诈骗举报电话0539-7086800,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依法查处有关案件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利益。要抓好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用好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开设专栏,电子屏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让涉老反诈宣传进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基层老年健康管理等各个部门,对老年人“点对点” 发布凤险提示和预警信息,提升老年人防范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 “行骗空间”。同时加强老年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二)开展老年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日常就医服务保障活动。持续优化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切实落实医养结合机构防疫物资储备、人员闭环管理和培训、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急演练、督查指导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可采取识读身份证、出示健康纸质证明、出示“通信行程卡”亲友代办或一人绑定多人健康码等替代措施。
(三)开展专项排摸行动。即日起,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要对本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诊疗行为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坚持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优化诊疗行为,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大处方大检查、不合理用药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要加大对区内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各类“黑诊所”、不良药品造成次伤害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做好分类处置,一旦发现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上报区卫健局。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医疗机构要紧扣各自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紧盯本领域涉及养老诈骗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采取的针对性整治措施,要及时通过电话或书面报送。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梳理形成典型案例,报送区卫健局。
(二)规范医疗行为。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领域养老诈骗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所有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疗行为“十不准”,坚决杜绝与经销商、不法商人联合,以高科技、绿色、健康、进口产品等概念误导老年消费者,诱骗老年人。如发现举报投诉问题,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工作成果与社会反映存在差距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内部通报,督促迎头赶上。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重点环节进行针对性加强督导,对未排查出问题或已排查出问题但未及时跟进整治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将严肃处理。
(四)完善工作机制。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并安排1名专兼职协调联络员,负责数据、信息报送等工作,每月30前报送本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