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2021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重点工作任务,促进了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表彰范围
先进集体: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
先进个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集体43个,其中: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10个,“双城同创”先进集体9个,“新冠疫情防控”先进集体15个,“安全生产”先进集体9个;先进科室40个;先进村卫生室37个;先进个人230名,其中:卫生健康工作先进个人100名,“双城同创”先进个人40名,“新冠疫情防控”先进个人60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30名。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医德医风建设,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勤政廉政,各项规章制度齐全,管理规范,单位职工业务素质高,战斗力强,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在市区行风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中名列前茅,在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基本药物、新冠疫情防控、健康扶贫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社会满意度高。
3、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防疫抗疫领导小组的领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先进个人
政治坚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廉医诚信,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业绩突出。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区乃至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医务工作者。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和长期从事医务工作的一线干部职工。
(二)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定的指标和比例,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监督电话:7086858。
各医疗卫生单位请于2022年3月3日前将有关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及街镇出具的综治、纪检、信访、计生证明报区卫健局人事法规科,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