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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18-0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12-10
 公开日期  2018-12-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统一编号    
关于转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卫计发〔2018〕170号

关于转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根据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排查消除问题隐患,建立预防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扎实开展好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区卫计局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各医疗卫生单位请严格对照附表2的检查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填写附表1,并于11月15前将自查报告、附表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15263953605@163.com,联系人:王凤彦,联系电话:8266722。

罗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1日

临沂市生和计划育委员会文件

临卫办发〔2018〕76号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蒙山旅游度假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分专业集中整治总体方案》(临卫办发〔2018〕71号)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中旬,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好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年底前基本建立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做到关口前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㈠整治范围。根据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整治

危险化学品专业,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㈡整治时间。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三个月。

三、工作内容

㈠毒麻兴奋剂药品的使用、存放。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医疗机构毒麻兴奋剂药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主要包括毒麻兴奋剂药品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毒麻兴奋剂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安全管理情况。

㈡有毒有害化学品性物品的使用、存放。

㈢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存放。结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管理规定,对全市使用放射性物品开展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㈣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管理情况。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医院候诊室及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集中整治。

㈤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安全管理情况。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规定,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安全管理进行集中整治。主要检查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场所卫生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取得情况、产品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等内容。

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情况。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对辖区市政供水单位、农村供水(加药消毒或有消毒设备)单位、生产化学处理剂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及销售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供水单位使用的化学处理剂涉及危险化学品(如盐酸等)的保存、管理、应急处理等相关制度要求;生产化学处理剂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自身管理、应急预案及卫计监管等;销售水质净化用化学处理剂涉水产品的销售单位监督管理,索证登记;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部署阶段(10月中旬)。各县区、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㈡整治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

1.自查整改。各县区、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开展地毯式排查,对照标准找问题,对比标准找差距,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并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

2.督导检查。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班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汇总报委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由委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报委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跟踪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进度,整改完毕后予以验收销号。严格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加大隐患整改整治力度,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总结阶段。各县区、各单位总结经验成果,2018年11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委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由委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汇总后报委办公室。

㈢验收考核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

1.专班验收。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班组织人员、聘请专家组成专项验收考核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集中整治行动专项验收。

2.领导小组验收。委领导小组统一抽调人员、聘请专家组成验收考核组,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分专业集中整治行动统一验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分工、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和保障措施,确保《整治实施方案》任务不遗漏、标准不降低。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送市卫计委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附表:1.隐患台账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附表1 隐患台账

单 位:



时间: 填报人员:

序号

时间

存在风险隐患

检查人

整改期限

责任人

整改完成前的防控措施

完成整改时间

备注






















































































































附表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序号

项目

分值

具体内容

检查方式

评价标准

得分

1

麻精药品安全管理20分

组织机构建设

3

有麻精药品管理机构、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现 场 检

核 实 相 关 情

抽 查 相 关 人 员

每少一项内容扣1分


2

1

建立并执行麻精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

每少一项制度扣0.1,扣完为止


3

储存

6

专库或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双人双锁管理

1.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2.发往其他医疗机构的该项不得分。


4

设有防盗设施(铁门、铁窗、铁柜)并安装报警装置

5

按规定建立入库验收专簿记录

6

按规定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

7

按规定建立出库专用账册

8

发往其他医疗机构

9

使用

7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并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1.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2.将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哌替啶院外使用的该项不得分。


10

药师经考核合格并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11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首诊建病历

12

麻醉药品注射剂医疗机构外使用符合规定

13

开具麻精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14

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处方管理规定》执行

15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16

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哌替啶仅医疗机构内使用

17

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按规定复诊或者随诊

18

调配

3

实行调配基数管理

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19

门诊药房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20

按规定保存麻精药品处方

21

药师对麻精药品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

22

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3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进行登记

24

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25

收回的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序号

项目

分值

具体内容

检查方式

评价标准

得分

26

医疗毒性药品安全管理

3

合法购进毒性药品

现场检查、抽查相关人员资质、核实相关资料

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27

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

28

未与其他药品混杂

29

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30

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

31

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二日极量

32

调配处方时有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

33

处方保存时间符合规定

34

兴奋剂药品安全管理

2

向体育运动参加者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

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5

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向患者提供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36

处方应当保存2年

37

医师按照《反兴奋剂条例》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告知药品性质和使用后果

38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安全管理

5

建立健全卫生质量安全领导组织,有兼专职卫生质量管理员,全面负责对消毒产品生产过程卫生管理及安全卫生规范实施

现场检查、抽查相关人员、核实相关资料

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扣2分


39

5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企业名称与地址和许可项目是否一致

40

5

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生产过程中无吸烟、进食等影响产品卫生质量的活动

一名工作人员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41

5

企业生产布局必须符合生产工艺流程,应当设置原料间、生产车间、成品间、质检部门等,生产工序衔接合理

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车间应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内应按照规范设置更衣橱柜、紫外线消毒灯和非手动式洗手装置

成品与原料库房入口处应设置挡鼠板,设置足够的垫板,原料与成品离地离墙存放

待检产品、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记

产品出入库应当有登记、验收制度,并记录备查

42

5

生产厂区环境符合硬化、绿化要求,无杂草、无积水、无蚊蝇滋生地,远离污染源

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的,必须具备相应卫生安全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有关规定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

序号

项目

分值

具体内容

检查方式

评价标准

得分

43

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

许可情况

2

持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

现场查阅

查阅资料

未持有效许可证扣1分,核医学诊疗项目与《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一致扣1分。


44

组织制度管理

2

1.核医学诊疗及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有正式制度文件。 2.是否有专兼职管理人员。

缺一项扣1分


45

放射性同位素与工作场所安全与防护

5

1.核医学建设项目是否进行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 2.有放射性挥发性气体的核医学工作场所是否设置通风橱。 3.是否对核医学工作场所开展表面污染检测并有记录。 4.工作场所、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容器、设备、及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场所是否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5.放射性同位素是否有存入、领用、归还等登记记录。 6.放射性同位素是否做到账物相符。 7是否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

1、2、3项缺一项扣1分,4、5、6、7缺一项扣0.5分


46

质量保证

3

1.使用中的核医学设备,是否进行状态及稳定性检测。 2.开展粒籽源插植治疗是否抽取粒籽源进行源活度质量控制检测。 3.开展粒籽源插植治疗手术结束后是否进行X射线拍片,确认植入粒籽源个数。

缺一项扣1分


47

患者管理

1.5

1.开展核医学诊疗前和出院后,是否有书面形式的辐射危害或风险告知。 2.是否向患者的探视者、家属提供辐射防护书面指导。 3.植入粒籽源的患者和接受131I治疗的甲癌患者病房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缺一项扣0.5分


48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

4

1.开展核医学的放射工作人员是否配带个人剂量计并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放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且体检结果符合要求。 3.放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4.放射工作人员操作放射性同位素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防护。

缺一项扣1分


49

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2.5

1.放射性废物是否有专门的储存场所。 2.是否按规定设置放射性衰变池。 3.是否按规定排放放射性废液。 4.用药后患者排泄物的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5.装有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表面是否有电离辐射标志、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出入口是否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缺一项扣0.5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具体内容

检查方式

评价标准

得分

50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

2

持有效卫生许可证

查看现场和资料、抽查相关人员

无卫生许可证或过期扣2分


51

1

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

未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扣1分


52

1

卫生管理制度齐全

卫生管理制度未建立扣1分、不全扣0.5


53

1

有卫生自查记录;每月至少自查一次

无自查记录扣1分;记录未达到每月自查一次扣0.5分


54

1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

无健全的卫生管理体系扣1分;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扣0.5


55

2

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具备有效体检、培训证明

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无有效体检、培训证明扣2分


56

1

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评价报告

当年未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评价报告扣1分


57

2

有集中空调检测报告、清洗消毒记录

无集中空调检测报告、清洗消毒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0.5分


58

1

医院环境消毒方式符合标准、消毒设施完善

消毒方式不符合标准或消毒设施不完善扣1分


59

2

卫生间环境无积水、积粪、蚊蝇、异味

是否有积水、积粪、蚊蝇、异味,每项不合格扣0.5分


60

1

有机械通风装置且能正常运转、设置合理

无机械通风装置或不能正常运转、设置不合理扣0.5分


61

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

8

供水单位使用的化学处理剂涉及危险化学品(如盐酸等)的保存、管理、应急处理等相关制度要求。

1.无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扣3分。 2.无专职或兼职负责人扣2分。 3.危化品存放无防护措施的扣3分。 4.供管水人员无健康证扣2分


62

4

2、生产化学处理剂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自身管理、应急预案及卫计监管等。

1.无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扣2分。 2.无专职或兼职负责人扣2分。


63

3

3、销售水质净化用化学处理剂涉水产品的销售单位监督管理,索证登记。

所售涉水产品未索取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扣2分,辖区销售单位无登记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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